#剑桥罗马骑士等级史【澳】凯兰·达文波特
▷本书结构(如图)
本书是一部关于罗马世界骑士等级的制度史和社会史。它描绘了从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5世纪形形色色的骑士(equites)的历史。我们从王政时代的骑士贵族和共和早期的骑兵说起,是因为罗马人把这些武士视作后来的骑士等级的祖先。直到公元前2世纪末,这个等级本身才成为罗马国家(res publica)内部的一个不同于元老和平民的按地位构成的群体。在共和时代,骑士等级的成员包括包税人、商人、陪审员和军官。罗马骑士有区分自己身份的标志(比如金指环和镶窄边的短袍),带有宗教和政治涵义的仪式,以及在剧场中坐在前排等特权。在帝制下,骑士等级官员包括总督、财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官员,奥古斯都及其继承者们让他们和元老一起在国家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帝国时代中,骑士等级被进一步细分,其中地位更高的那些只有通过在军队服役或行政系统任职才能获得。罗马国家授予的头衔和荣誉的激增意味着到了公元4世纪中期,罗马骑士(eques Romanus)身份已经变成这些帝国特权中最不起眼的,尽管它仍然保持着内在的价值,提供了凌驾于普通公民之上的豁免权。在一千多年的历史中,被称为骑士的特权公民以这种或那种形式构成了罗马国家的一个基本的社会-政治等级。
——「导言:描绘骑士等级的历史」
罗马人相信,他们的城市在公元前8世纪中期到前6世纪后期曾被7位国王统治过。他们中的第一位是罗慕路斯(公元前752—前716年在位),他拥有一支由300名身手熟练的骑兵组成的部队,称为“快马队”。按照老普林尼的说法,这些骑兵是骑士等级的前身。关于这个名字的起源流传着各种故事。有的认为这源于他们的迅捷速度(拉丁语形容词celer表示“迅捷”);有的认为来自希腊语单词(坐骑);还有的认为是因为骑兵的指挥官叫Celer,此人曾经奉罗慕路斯的命令杀害了雷慕斯。普林尼等人声称“快马队”是罗马骑士的远祖,这表明后世的罗马人普遍愿意相信该等级可以上溯到罗马城本身的建立之初。在李维的史书《自建城以来史》(From the Foundation of the City)中,骑兵据说曾经由三个百人队组成,每队百名骑兵。根据原先的部落名,他们被称为拉姆奈斯队(Ramnes)、提提埃斯队(Tities)和卢克莱斯队(Luceres)。据说,罗慕路斯的一位继承者老塔克文(公元前616—前578年在位)将骑兵百人队的数字翻番,达到六个,以便应对来自萨宾人的威胁。对军队进行最激进的扩张和组织的要算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国王(Servius Tullius,公元前578—前534年在位)。他是传统上认定的“塞尔维乌斯宪法”的缔造者,该法依据财产情况将全体罗马公民分成193个百人队,用于兵役目的。这也构成了百人队大会的基础,在通过法律、审判死刑案件、宣布议和与开战时,全体罗马公民会在这一大会上集结。大会上有18个骑士百人队,普林尼告诉我们,这一称号源于他们拥有“军马”(militares equi)。这些故事把具体的发展归功于某个国王,是为了向共和晚期和帝国早期的罗马人解释政治和军事制度的起源。但它们的史实性非常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