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罗马骑士等级史【澳】凯兰·达文波特
▷本书结构(如图)
本书是一部关于罗马世界骑士等级的制度史和社会史。它描绘了从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5世纪形形色色的骑士(equites)的历史。我们从王政时代的骑士贵族和共和早期的骑兵说起,是因为罗马人把这些武士视作后来的骑士等级的祖先。直到公元前2世纪末,这个等级本身才成为罗马国家(res publica)内部的一个不同于元老和平民的按地位构成的群体。在共和时代,骑士等级的成员包括包税人、商人、陪审员和军官。罗马骑士有区分自己身份的标志(比如金指环和镶窄边的短袍),带有宗教和政治涵义的仪式,以及在剧场中坐在前排等特权。在帝制下,骑士等级官员包括总督、财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官员,奥古斯都及其继承者们让他们和元老一起在国家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帝国时代中,骑士等级被进一步细分,其中地位更高的那些只有通过在军队服役或行政系统任职才能获得。罗马国家授予的头衔和荣誉的激增意味着到了公元4世纪中期,罗马骑士(eques Romanus)身份已经变成这些帝国特权中最不起眼的,尽管它仍然保持着内在的价值,提供了凌驾于普通公民之上的豁免权。在一千多年的历史中,被称为骑士的特权公民以这种或那种形式构成了罗马国家的一个基本的社会-政治等级。
——「导言:描绘骑士等级的历史」
罗马作家对马伊克纳斯和奥古斯都的其他骑士朋友所扮演的角色做了不同的解读。维勒伊乌斯·帕特尔库鲁斯对马伊克纳斯做了相当有分寸的描述,将其作为能在许多出身寒微者晋升为元老行政官时放下个人野心的榜样。卡西乌斯·狄奥对马伊克纳斯的评价同样很克制,因为他觉得这位骑士没有试图超越自己的身份。因此,在狄奥心目中,他好过那些更野心勃勃的骑士,比如提比略的近卫军长官卢基乌斯·埃利乌斯·塞扬努斯(L.Aelius Sejanus),以及在塞普提米乌斯·塞维鲁(Septimius Severus)手下担任同样职务的盖乌斯·弗尔维乌斯·普劳提亚努斯(C.Fulvius Plautianus)。在狄奥的《罗马史》第52卷中,马伊克纳斯向屋大维进言,敦促他保留君主的权力。在这里,他作为一个务实之人出现,建议在帝国的行政管理体系中派给骑士特定的任务,但切忌超过他们的地位。相比之下,塔西佗焦心的不仅是马伊克纳斯的影响,还有在国家中获得某种程度权力的全部骑士。在对公元53年的叙述中,塔西佗讨论了克劳狄乌斯的裁决,即他的骑士代理官的决定应被视为与皇帝的决定一样有效。这促使他谈起了关于骑士权力发展的题外话,其中回顾了在很久之前的共和时代后期,元老和骑士是如何围绕刑事法庭展开较量的。他宣称,关键的发展来自奥皮乌斯和巴尔布斯:“他们是最先凭着恺撒的地位有权敲定和平条款与做出开战决定的人”(primi Caesaris opibus potuere condiciones pacis et arbitria belli tract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