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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最激进的解构主义者也会接受这个看法:存在着绝然不能认可的诠释。这也就意味着被诠释文本对诠释者强行规定了一些限制。诠释的极限同文本拥有的权利(而文本的权利并不意味着文本作者的权利)一致。
甚至在自空文本中(参见《小世界》一章),我们仍然有着衍义对象,它们毫无疑问地言明自身的不可能性。让我们实事求是一些:没有比生成没有意义的文本更意味深长的东西了。
如果有什么需要被诠释,那么诠释者必须在某个地方、运用相关的方式找到它。
——「前言」
如何证明关于作品意图的猜测呢?唯一的办法就是拿作为连贯整体的文本来检测。这个想法也是老生常谈,源自奥古斯丁:任何一个关于文本某一部分的给定诠释如果是被整体确认了就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受到同一个文本的另外一部分的质疑就必须抛弃。从这层意义上讲,文本的内在连贯性控制着读者的信马由缰。
博尔赫斯曾经建议,如果把《效法基督》当作塞利纳的作品来读的话会令人很兴奋。这个游戏妙趣横生,而且会带来智力上的收获。我尝试了一下,发现了可能出自塞利纳之手的句子(“主怜爱低微的东西,对带刺的东西并不介意,也喜欢脏兮兮的衣物……”)。但是,这种阅读只不过为《效法基督》里的极少数句子提供了“框架”。这本书的其余大部分内容都拒绝被这样阅读。相反,如果我根据基督教中世纪百科全书来读的话,那么它的各个部分就显得具有文本上的连贯性了。
此外,没有一个负责任的解构主义者挑战过这一立场。希利斯·米勒(Miller,1980)说:“解构主义的解读不是理论的主观性对文本的强加,而是受到文本自身的驱使。”在别的地方(Miller,1970),他又写道:“说所有的解读都是有效的是不对的……一些解读显然是错误的……揭示某个作者作品的某个方面常常意味着忽略或掩盖其他方面……一些解读的方式比其他方式更能探究到文本结构的深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