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这是我短篇小说选的第一卷。在我青年时代早期,也曾写过一些作品,但都不够成熟,我不愿将它们在此付梓出版。其中有几篇也曾出现在某本书中,但那本书早已不再发行,其他还有几篇散落在不同的期刊中,最好都将它们忘掉吧。这个集子的第一篇《雨》是我1920年在香港写成的,但创作的念头早在1916年冬季我穿行于南太平洋诸岛时就有了。最后一篇写于1945年的纽约,故事来源于我当时在报纸上碰巧读到的一则简短随笔,但我把故事发生的时间提前到了1901年——这样的故事我不想再写第二篇。
把若干小说合理排序,然后汇集到一卷书中,是作者必须要处理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假如众小说的篇幅都相差不多,那就很简单了;或者故事都发生在同一地区(local)(我倒愿意使用locale一词,但牛津词典上说这一拼法有误),那编排起来也是易事。在作者最终呈献给读者的作品中,如果各部分内容的排列有一定规律可循——即便读者对此并不能觉察,那对作者来说,也是让人欣慰的。一部长篇小说的结构无疑是清晰的——开头,中间,结尾,就此而论,一篇结构良好的短篇小说也应如此。
不过,我的短篇小说在篇幅上彼此相去甚远,有些短至一千六百字,有的长达其十倍,其中一篇甚至有两万字之多。我曾在世界绝大多数地方逗留过,在任何一地,倘若找不到可供写上一两篇小说的素材,我会待不上一秒钟。我写过凄惨的故事,也写过幽默的故事,要在其中找到某种平衡颇为艰难,但至少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方式,把篇幅参差不齐、国家背景不同、人物形象迥异的众多故事融汇在一部集子里,同时要让读者尽可能读得轻松,这似乎实在困难。虽然,让作品可读并非激励作者写作的动力,但一旦落笔,他是渴望自己的作品具有可读性的,为此,他会尽力让作品变得明白易懂。
基于此,在本卷书中,我会在几篇较长的小说之后尽可能放上几篇较短的——有的很短,有的会有五六千字;另外,我会像我经常做的那样,把发生在某一国家的同一地区(local,或locale)的故事放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我希望不管把读者带到了多么遥远的地方,他们都能找到自己的方位,而无须从中国一下子跳到秘鲁,然后再跳回来。
“怎么啦,阿尔弗雷德?”戴维森夫人问。
“毫无疑问!我竟然从未想到,她是从伊韦雷来的。”
“不可能。”
“她是在檀香山上的船,这是明摆着的。她到这里来是做生意。这里!”
他带着满腔怒火说出最后两个字。
“伊韦雷是哪里?”麦克费尔夫人问。
他把忧郁的目光转向她,声音因恐惧而颤抖了。
“檀香山的瘟疫区,红灯区——人类文明的耻辱。”
伊韦雷地处檀香山的城市边缘。黑暗中走过几条港口小巷,穿过一座摇摇晃晃的桥梁,来到一条坑坑洼洼、沟壑纵横的偏僻道路上,这时周围会突然明亮起来。道路两旁都是停车场,有灯光耀眼的低档酒吧,每个里面都传来嘈杂的自动钢琴声,还有理发店和烟草店。空气中流淌着浮躁喧嚣和寻欢作乐的气息。这条道路将伊韦雷一分为二,你随便向左或向右拐进一条狭窄小巷都能发现你已到了伊韦雷。这里有成排的小房子,整齐干净,涂着绿漆,房子间的道路宽阔而笔直。在设计上,它跟一座花园城市无异;不过,尽管规整体面,洁净有序,但不无讽刺的是,一提到它人们就会痛恨得咬牙切齿,因为在寻欢逐爱上没有任何地方比这里更自成体系,有章可循。照明的路灯样子颇为罕见,如果没有从两边开着的窗户透出的光,路上就变得暗淡了。男人们四下里晃悠,观察着坐在窗口的女人。她们要么在读东西,要么在做针线,大多时候都没注意到这些过客,跟所有国家的那类女人相似。“过客”有美国人,港口船上的水手,炮艇士兵,醉醺醺的酒鬼,驻扎在岛上的黑人、白人兵团士兵,还有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日本人、夏威夷人、穿长袍的中国人,以及戴着滑稽帽子的菲律宾人。他们没有一个在说话,似乎被压抑住了——欲望是叫人伤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