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这是我短篇小说选的第一卷。在我青年时代早期,也曾写过一些作品,但都不够成熟,我不愿将它们在此付梓出版。其中有几篇也曾出现在某本书中,但那本书早已不再发行,其他还有几篇散落在不同的期刊中,最好都将它们忘掉吧。这个集子的第一篇《雨》是我1920年在香港写成的,但创作的念头早在1916年冬季我穿行于南太平洋诸岛时就有了。最后一篇写于1945年的纽约,故事来源于我当时在报纸上碰巧读到的一则简短随笔,但我把故事发生的时间提前到了1901年——这样的故事我不想再写第二篇。
把若干小说合理排序,然后汇集到一卷书中,是作者必须要处理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假如众小说的篇幅都相差不多,那就很简单了;或者故事都发生在同一地区(local)(我倒愿意使用locale一词,但牛津词典上说这一拼法有误),那编排起来也是易事。在作者最终呈献给读者的作品中,如果各部分内容的排列有一定规律可循——即便读者对此并不能觉察,那对作者来说,也是让人欣慰的。一部长篇小说的结构无疑是清晰的——开头,中间,结尾,就此而论,一篇结构良好的短篇小说也应如此。
不过,我的短篇小说在篇幅上彼此相去甚远,有些短至一千六百字,有的长达其十倍,其中一篇甚至有两万字之多。我曾在世界绝大多数地方逗留过,在任何一地,倘若找不到可供写上一两篇小说的素材,我会待不上一秒钟。我写过凄惨的故事,也写过幽默的故事,要在其中找到某种平衡颇为艰难,但至少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方式,把篇幅参差不齐、国家背景不同、人物形象迥异的众多故事融汇在一部集子里,同时要让读者尽可能读得轻松,这似乎实在困难。虽然,让作品可读并非激励作者写作的动力,但一旦落笔,他是渴望自己的作品具有可读性的,为此,他会尽力让作品变得明白易懂。
基于此,在本卷书中,我会在几篇较长的小说之后尽可能放上几篇较短的——有的很短,有的会有五六千字;另外,我会像我经常做的那样,把发生在某一国家的同一地区(local,或locale)的故事放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我希望不管把读者带到了多么遥远的地方,他们都能找到自己的方位,而无须从中国一下子跳到秘鲁,然后再跳回来。

那是一片细长的银色海滩,紧紧挨着些山丘,山上长满繁茂的植被。椰子树蓊蓊郁郁,几乎触到了水边。树丛中可看到萨摩亚人居住的草屋和随处可见的小型教堂,散发着亮闪闪的白光。戴维森夫人走过来站在他身边。她身着一袭黑衣,颈上戴着金项链,上面挂着个小小的十字架。这是个身材矮小的女人,暗淡的褐色头发梳理得一丝不乱,不起眼的夹鼻眼镜后面是一双向前突出的蓝眼睛;一张绵羊般的长长的脸蛋,但并不给人愚蠢之感,相反会让人觉得极为机警。她动作敏捷,如鸟儿一样。而她身上最不寻常之处便是她的嗓音,调门高,如金属般没有任何转调;当尖厉单调的嗓音传到你的耳鼓时,像无情的风钻噪音一样,让你的神经不胜其烦。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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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雨水跟英国不同。在英国,雨水是轻柔的,飘飘洒洒地落到大地上,而这里的雨水冷酷得有些让人害怕,让人感受到透着恶意的自然的原始力量。这里的雨不是倾盆而下,而是从天上直接流下来,如洪水般冲到地面上。雨水打在波形铁的房顶上,就那么一直“啪啪”地响着,震耳欲聋,似乎带着狂暴的情绪。有时,雨水连连,无休无止,你先是忍不住要尖叫,随之又变得软弱无力,仿佛骨头都松软了,这时你便苦不堪言、绝望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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