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喜剧通论
——形式的喜剧性和动作的喜剧性——喜剧的张力
▷第二章 情境的喜剧性和语言的喜剧性
▷第三章 性格的喜剧性

【第一章 喜剧通论——形式的喜剧性和动作的喜剧性——喜剧的张力】

喜感通过一些不易察觉的阶段,从一个形式到另一个形式,在我们眼皮子底下进行着奇特的形变。我们并不会轻视观察到的任何东西。或许通过这样持续的接触,我们可以获得比理论定义更灵活一些的东西——一些实际的、亲密的认知,就像从一个交往许久的朋友那儿获取的那样。或许我们还会无意间发现一些有用的认知。喜感即使在它最偏离正轨的表现当中,总也有它一定的道理,喜感带有一定的疯狂的意味,但它的疯狂总也会根据一定的方式,喜感也带有梦幻的性质,但在梦幻之中却能唤起一些能为整个社会立即接受和理解的幻象。喜剧的幻象怎能不告诉我们人类想象力,特别是社会性、集体性和大众性想象力的工作方式呢?既然它源自现实生活,与艺术相关联,它又怎能不对艺术和生活本身有所启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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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再来看看社会。我们生活在其中,而且依赖它维生,我们不能不把社会看作一个有生命的存在。如果一个形象能暗示我们,让我们想到一个被乔装打扮过的社会(也就是说,一个社会性的假面舞会),那么这个形象就会是可笑的。这个想法在我们看到这个社会中惰性的、现成的东西浮现在生动形象的社会表面的时候,就形成了。这还是一种僵硬,是和生命内在灵活性相违背的僵硬。社会生活的仪式性都包含一种潜在的喜感,只需一个机会便会爆发出来。我们可以说,对社会来说,仪式就像衣服对于人体一样:如果我们将仪式与举行仪式的庄严目的合起来看,仪式就是庄严的,但反之,如果我们的想象力将两者分离开来,仪式便立即失去其庄严性。因此,要想将一个仪式变得可笑,我们只需要将注意力完全放在其形式化的那一面,而忽略它的实质,就像那些哲学家们所说的——只想着它的形式,仪式的喜感便会凸显出来。这一点无须过度强调。众所周知,喜剧精神很容易从固定形式的社会行为中发挥出来——从简单的分发奖品到法院开庭。有多少形式和公式,就有多少喜剧可以插入其框架中。
但这里也一样,越是把喜感和它的根源靠近,喜感就越强。我们必须从“乔装打扮”这个衍生出来的概念追溯到它的原始概念,也就是被叠放到生活中的机械装置这个概念。所有仪式的刻板形式已经为我们做了暗示。一旦我们忘了典礼和仪式的庄严的目的,与会的人就会显得像是移动的木偶。它们的活动是根据不变的格式进行的。这便是一种机械性。但是,完美的机械性应该像一个如简单的机器一样例行公事的公务员,不加思考地将一条行政规则不由分说地当作自然规律一样来执行。多年以前,一艘邮轮在法国北部城市迪耶普附近遭遇海难,有几个乘客好不容易被救到了一艘船上。有几位海关官员也勇敢地参与了救援,但他们一开口问的却是:“有什么要报关的吗?”我想起一位议员的话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尽管更为隐晦。一次铁路上出了命案,那位议员第二天就跑去质问部长:“凶手在对被害人行凶之后,必然要反方向下车(非站台一侧),这是违反管理规章的。”
一种嵌入自然的机械装置,一种社会中无意识的规章制度——简而言之——这就是我们最终得到的两种好笑的效果。为了结束这一章节,我们还要将这两种效果结合起来,看看会得出怎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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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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