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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世上我们一无所有——因为偶然性会使我们失去一切——除了说“我”的权利。应当交给上帝的正是这个,也就是毁灭。除了毁掉“我”,绝没有任何其他允许我们做的自由行为。
祭品:除了“我”,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献出,所谓的祭献品不是别的,只是贴在我的回报上的标签。
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使我们失去说“我”的权力。没有任何东西,除了极度的不幸。没有什么东西比极度的不幸更糟,它从外部毁掉了“我”,因为从此人们便不再可能自己毁掉这个“我”。那些用不幸从外部来毁掉我的人又遇到了什么?对于他们,人们只能想像诸如无神论或唯物主义观念的毁灭。
若是他们失去了“我”,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再有私心。相反,当然,这有时会发生,即类似犬类之忠诚产生之时。但在其他时候,正相反,人被还原为赤裸裸的、植物性的自私。一种无“我”的自私。
只要毁掉“我”的过程一开始,便可阻止任何不幸造成伤害。因为“我”不作强烈的反抗就不会被外在压力毁掉。

——《我》

赎罪的痛苦。当人处在完美境地时,当得到神恩相助,他在自身中完全毁掉“我”时,若此时,他落入不幸境地 —— 对于他自己,这相应于从外部摧毁“我”的不幸境地,即十字架的“全”之所在。不幸不再能在他身上毁掉“我”,因为“我”在他身上已不复存在,已完全消失,把位置让给了上帝。然而,不幸在完美的方面产生某种等同于从外部毁掉“我”的效果。它制造了上帝的不在场。“上帝呀,你为何抛弃我?”
由极度的不幸在完美的灵魂中产生的上帝的不在场又是什么呢?与这种不幸联结在一起的、被称为赎罪的痛苦的价值是什么?
赎罪的痛苦是这样的:恶通过它在可能接受它的整个范围内确实具有存在的“全”性。
上帝通过赎罪的痛苦存在于极度的恶之中。因为上帝的不在场是相应于恶的神明的在场方式——被感知的不在场。心中没有上帝的人不可能感知上帝的不在场。

在不幸中,生的本能在强行夺走的依恋之物消失后仍存在,并且盲目地紧抓能支撑它的东西,就像植物紧攀着自己的卷须一般。感激(若非那种卑下的形式)和正义在这种状况中是不可设想的。奴役。可是,作为自由主宰的支柱的后备力量已不复存在,借助于这种后备之力,人保持距离。在这种形态下,不幸是丑恶的,就像赤裸的生命始终那么丑恶,就像残肢、就像蠕动的昆虫那么丑恶。无形的生命。幸存便是唯一的依恋。当对幸存的依恋取代所有一切的依恋时,极度的不幸才开始。依恋显现为赤裸的。除自身之外,别无他物。那是地狱。

我身上的罪过称“我”。
我即一切。但那个“我”是上帝。因而这不是一般的我。
恶造成区别,阻止上帝与一切都等同。

正是我的贫苦使我成其为“我”。正是宇宙的贫苦在某种意义上造成上帝是“我”(即一个人)。

屈辱在于弄清,在被称作“我”的东西中,并无任何使人得以上升的力量源泉。
我身上的一切可贵之处,毫无例外地来自我以外的别处,并非作为一种天赋,而是一种要不断更换的借据。我身上的所有一切,毫无例外一概是无价值的;在来自他处的各种才华中,当把它们攫为己有时,就立即成为无价值的了。
完美的快乐排除快乐这种感情本身,因为在由对象物充实的灵魂中,没有任何角落可以言说“我”。
在没有快乐时,人们想像不到这样一些快乐,因而缺乏动力去追寻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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