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几个身份相当而性别不同的年轻人想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一起去郊游,那是完全不可想象的。更确切地说,首先想到的是可能会“出事”。这样的聚会,只有监护人——母亲或家庭女教师——形影不离地跟着,才能实现。一个年轻的姑娘在最炎热的夏天打网球,想穿件露出双腿的衣服或者裸出双臂,那简直是荒唐的丑行。如果一个有教养的女子在社交生活中交叉着双腿会被认为有失体统,因为这样会露出裙下的肉体。就连自然要素,如阳光、水、空气也不能触及女人的皮肤,何况别人的眼睛。在辽阔的大海上坐船,女人们必须穿沉重的衣服,步履艰难地走动,寄宿在学校和修道院里的年轻姑娘们,必须从脖颈到脚后跟包得严严实实,为的是忘掉自己还有躯体;甚至在室内洗澡也要穿着长长的白衬衫。妇女年长后直到去世,她的肉体,除了接生婆、丈夫和洗尸体的人以外,再也没有其他人看见过她肩膀的线条或膝盖,这绝不是故意夸张。四十年后的今天,我们觉得这些“规矩”简直像童话或者滑稽的夸张。然而,在那时候,从社会最高层的人士到最底层的百姓,无一例外,都像得了神经病似的,害怕所有的肉体和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