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九〇五年或一九〇六年夏天写了一个剧本——完全是我们时代的风格,是一部诗剧,而且是古希腊式的。剧名是《忒耳西忒斯》。说到该剧,我以后再没有让它再版——我三十二岁以前所有的著作,也都没有再版过——我之所以今天还提到这个剧本,只是觉得它在形式上还有可取之处,另一方面,这部剧能够显示我的创作中鲜明的个性特征,我从来不喜欢为英雄人物歌功颂德,而是始终着眼于失败者的悲剧。在我的中篇小说里,主人公都是一些受命运摆布的失败者,他们对我很有吸引力。在我的传记文学中,我不写在现实生活中获得成功的人,只写那些具有崇高道德精神的人物。比方说,我不写马丁·路德,而写伊拉斯谟;我不写伊丽莎白一世,而写玛丽·斯图亚特;我不写加尔文,而写卡斯特利奥。在这出剧中,我不把阿喀琉斯作为主人公,而是把他的对手,最不显眼的忒耳西忒斯——一个深受苦难的人,只有别人给他苦吃,而他的力量和明确的目标不具备使别人痛苦的可能——当作主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