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没有完美的谋杀!”汤姆对里夫斯说,“那不过是室内游戏凭空想象出来的罢了。当然,你会说,还有好多破不了的谋杀案呢。但那不一样!”汤姆不耐烦了。他在巨大的壁炉前走来走去,壁炉里噼啪作响的火苗虽小小一团,却令人舒服。汤姆觉得自己的口气有点儿自命不凡。但问题的关键是他帮不上忙,而且他早就告诉里夫斯了。
“是啊,没错。”里夫斯说。他坐在一把黄色丝质扶手椅上,瘦长的身躯向前弓着,两手交叉紧扣在膝间。他有张骨感的脸、浅棕色的短发、冷漠的灰眼睛——这张脸并不讨人喜欢,但若非那道五英寸长、从右边太阳穴横贯脸颊几乎到嘴边的伤疤,看上去还是相当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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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纳森不知道自己感觉究竟怎样。他觉得有点虚,但他经常感觉体虚。乔纳森不敢回想都发生了什么,不敢想这时候正在发生什么——肉体和骨头在熊熊燃烧,之后还会再焖烧上几个小时。悲伤忽然袭上乔纳森心头,就像日食一般。他真希望自己能够把过去的几个小时统统抹去,把它们从自己记忆里彻底剥离。然而他确实去过那儿,确实动了手,确实帮了忙。乔纳森把头往后靠,感觉半睡半醒。汤姆还在开心又随性地喋喋不休,似乎他一直在跟某个人交谈,这人也时不时地予以回应。乔纳森其实根本搞不明白汤姆为何如此兴致高昂,他自己正满怀愁绪,要怎么跟西蒙娜解释?仅仅想到这个问题就让他精疲力竭。
“弥撒曲用英语演唱,”汤姆正在评论,“我发现只会令人尴尬。不过,用英语讲话的人竟然相信自己说着的话,也真让人佩服,所以用英语唱弥撒曲嘛……总让人觉得唱诗班要么是脑袋抽风了要么成了一群大骗子。你不这样想吗?约翰·斯坦纳爵士……”
车子停下来时,乔纳森醒了。汤姆把车停在路边,正面带微笑、从保温瓶里啜饮咖啡。他给乔纳森也倒了一些,乔纳森喝了几口。随后两人继续上路。
黎明时他们才到达一个村子,乔纳森此前从没来过这里。黎明的阳光唤醒了乔纳森。
“再有二十分钟我们就到家啰!”汤姆兴高采烈地宣布。
乔纳森咕哝了句什么,又迷迷糊糊地半闭上眼。这会儿汤姆开始谈论羽管键琴,他的羽管键琴。
“巴赫的妙处就是可以让人立时变得文明起来,只需要一个乐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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