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宋〕沈括
▷序
予退处林下,深居绝过从,思平日与客言者,时纪一事于笔,则若有所晤言,萧然移日,所与谈者,唯笔砚而已,谓之笔谈。圣谟国政,及事近宫省,皆不敢私纪。至于系当日士大夫毁誉者,虽善亦不欲书,非止不言人恶而已。所录唯山间木荫,率意谈噱,不系人之利害者。下至闾巷之言,靡所不有。亦有得于传闻者,其间不能无缺谬。以之为言则甚卑,以予为无意于言,可也。
《汉志》言数曰:“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历十二辰,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殊不知此乃求律吕长短体算立成法耳,别有何义?为史者但见其数浩博,莫测所用,乃曰“此阴阳合德,化生万物者也”。尝有人于土中得一朽弊捣帛杵,不识,持归以示邻里。大小聚观,莫不怪愕,不知何物。后有一书生过,见之曰:“此灵物也。吾闻防风氏身长三丈,骨节专车。此防风氏胫骨也。”乡人皆喜,筑庙祭之,谓之“胫庙”。班固此论,亦近乎“胫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