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社会学以及其他如人类学、经济学等学科称作“社会科学”,就是要强调它们所系统研究的是经验事实。只有在两个方面将社会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区分开来,这一术语才不至于产生混淆。
(1)我们无法像了解自然世界中的客体或事物那样来了解社会或“社会事实”,因为社会仅仅存在于人类自身的创造和再创造行为中。在社会理论中,我们不能把人类活动看作是由因果关系所决定的事物,就像自然事物那样。只有从我所说的个体与制度之间的双重介入(double involvement)的角度,我们才能把握它们,也就是说,我们在创造社会的同时,社会也创造了我们。我已经说过,制度是跨越时空而反复再生产出来的社会活动模式。这里,探讨一下这一概念牵涉了一些什么内容是有意义的。社会行为或社会系统的“再生产”指的是不同时空条件下行动者类似活动模式的一再重复。强调这点的确极为重要,因为大部分社会理论——包括涂尔干的理论在内——都普遍抱持这样一种想法,那就是我们应当从物质意象(physical imagery)的角度进行思考。这是一种具有负面后果的想法,因为社会系统包含了存在于个体和群体之间的关系模式。许多社会学家却把这些关系模式描绘成建筑物的墙垣或者身体的骨骼,这是使人误导的。因为它把社会的本来意象描绘得过于静态和僵化,也就是说,它没有表明,只有在个体主动从一个时空到另一个时空一再重复特定行为模式的条件下,社会系统的模式化才能够存在。如果我们从这种意象进行思考,那就成了:社会系统像一座建筑物,但时时刻刻被用来建筑它的每一块墙砖所重构。
(2)与上一点相连,社会学的实践意涵也不能直接等同于科学的技术用途。原子不可能懂得科学家对它所做的解释,也不会根据科学家的知识改变自身的行为。但是,人类却会这样。因此,社会学与其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必然不同于自然科学与其对象的关系。如果我们把社会活动看作是由自然规律所决定的一系列机械事件的组合,我们就既误解了过去,也无法理解社会学分析如何可以影响我们的未来。作为人类,我们不仅仅生活在历史之中,我们对历史的理解本身构成了历史及其未来面貌的内在组成部分。这也正是我们为什么不能同意孔德“预测是为了控制”这种社会技术学观点的原因。在社会科学中,我们所讨论的是其他的人们,而不是僵化的客观世界。因此,当有人指出,那些以前被看作是无可改变和无可怀疑的事物——就像自然规律那样——其实只是历史的产物,而社会学的分析可以在人类社会中扮演解放的角色时,这种说法是非常中肯的。同时,社会学的分析也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清醒认识,因为知识尽管可能是权力的重要附属品,但它与权力并不完全是一回事。我们有关历史的知识通常是试探性的和不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