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沈括

▷序

予退处林下,深居绝过从,思平日与客言者,时纪一事于笔,则若有所晤言,萧然移日,所与谈者,唯笔砚而已,谓之笔谈。圣谟国政,及事近宫省,皆不敢私纪。至于系当日士大夫毁誉者,虽善亦不欲书,非止不言人恶而已。所录唯山间木荫,率意谈噱,不系人之利害者。下至闾巷之言,靡所不有。亦有得于传闻者,其间不能无缺谬。以之为言则甚卑,以予为无意于言,可也。

【补笔谈 卷二 象数/官政/权智/艺文/器用】

世俗十月遇壬日,北人谓之“入易”,吴人谓之“倒布”。壬日气候如本月,癸日差温类九月,甲日类八月,如此倒布之,直至辛日。如十一月遇春秋时节即温,夏即暑,冬即寒。辛日以后,自如时令。此不出阴阳书,然每岁候之,亦时有准,莫知何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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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世俗谓之隶书者,只是古人之“八分书”,谓初从篆文变隶,尚有二分篆法,故谓之八分书。后乃全变为隶书,即今之正书、章草、行书、草书皆是也。后之人乃误谓古八分书为隶书,以今时书为正书,殊不知所谓正书者,隶书之正者耳。其余行书、草书,皆隶书也。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云:“陈仓石鼓文已讹,大小二篆生八分。苦县光和尚骨立,书贵瘦硬方通神。”苦县《老子朱龟碑》也。《书评》云:“汉、魏牌榜碑文和《华山碑》,皆今所谓隶书也。杜甫诗亦只谓之八分。”又《书评》云:“汉、魏牌榜碑文,非篆即八分,未尝用隶书。”知汉、魏碑文皆八分,非隶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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