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安乐死的日本人【日】宫下洋一
▷序章(如图)
▷凡例
· 本书写明“安乐死”时,是指“根据患者本人的自愿要求,有意识地结束或缩短生命的行为”。
· 安乐死可分为积极安乐死(医生投用药物,使患者死亡的行为)、协助自杀(用医生给的致死药,患者自行结束生命的行为)等类型。荷兰与比利时主要实行的是前者,瑞士则为后者。尽管还有其他详细分类,但是根据本书的情况,在此仅就这两类安乐死进行说明。
· 第二章以小岛美奈女士的博客为依据。博客的引用尽可能地反映了原文措辞,但因编辑需要作了部分修改。此外,博客中原本使用日文假名标记的部分人名经本人同意已改为真实姓名。原文请参照《多系统萎缩症成了我的伴侣》(https://profile.ameba.jp/ameba/mugikate)。
· 本文中的职称、机构名、年龄均以采访时为准。文中省略了敬称。
半个小时过去了。小岛终于开始具体谈及安乐死这一选择。
“我注册了LIFE CIRCLE。”
据悉,2018年8月,在这家医院住院不久,小岛就注册成为了瑞士LIFE CIRCLE的会员。
近年来,该机构的知名度不断提升。从其代表普莱西柯那里获得的数据显示,自2011年成立以来机构的推移变化为:2011年会员数为0人(协助自杀死亡人数为0人),2012年会员数为56人(协助自杀死亡人数为3人),2013年会员数为168人(协助自杀死亡人数为35人),2014年会员数为375人(协助自杀死亡人数为53人),2015年会员数为632人(协助自杀死亡人数为76人),2016年会员数为957人(协助自杀死亡人数为83人),2017年会员数为1171人(协助自杀死亡人数为79人),2018年会员数为1379人(协助自杀死亡人数为80人)。会员数一直在增加,但死亡人数自2015年以来却变化不大。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机构代表普莱西柯的方针:与实施数量的增加相比,她更重视在保持数量的情况下向全世界进行安乐死的启蒙。
日本会员为2018年11人,2019年(截至4月)17人。但是,过去从未发生过日本人通过该机构接受协助自杀的案例。有统计资料显示,在世界知名度最高的DIGNITAS里,2015年有1名、2016年有2名,共计3名日本人通过协助自杀死亡。由于DIGNITAS几乎不对外公开信息,所以实际情况我并不是很清楚。DIGNITAS的统计数据是按居住国计算的,因此也有可能是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
在此,让我们先整理一下,为什么在日本不允许安乐死?
假设医生被患者要求实施安乐死并这么做了的话,就可能成为刑法第199条“杀人罪”的适用对象。该刑法规定了死刑、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徒刑的处罚。
安乐死的协助者和中间人也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教唆或帮助他人使之自杀,或者受被杀人嘱托而杀人者,根据刑法第202条(“嘱托杀人罪”)规定,处6个月以上7年以下徒刑或监禁。如果凭一己之力前往瑞士并最终完成安乐死的话,由于适用瑞士国内法,所以不会被问罪。因此,小岛希望去往瑞士。
她说自己已经完成了LIFE CIRCLE的会员注册。不过,注册本身是只要走程序谁都能办的。在这个时候,她甚至还没有作为患者被该机构所承认。如果只是注册的话,全世界的会员数有1300名以上。
在实际实施协助自杀之前,需要进行各种各样的审查。
注册后需将《医生诊断书》和《希望协助自杀的动机书》以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中的任何一种语言发送过去,然后由机构根据这些进行审查。
首先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患者本人是否具备清晰的思考能力。与荷兰和比利时不同,患有痴呆症或精神疾病的人不属于协助自杀的对象。
在此基础上,患者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 有难以忍受的病痛。
(2) 没有治愈的希望。
(3) 没有患者期望的治疗手段。
(4) 能够明确地表达意愿。
通过书面审查之后,患者终于要前往瑞士了。在那里,会由不同的医生进行两次面试。一旦确认患者的实际病情符合这四个条件,就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患者“启程”了。LIFE CIRCLE的做法是在点滴中加入致死药,通过患者自己打开开关的方式来协助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