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屈光学》中已详细讲述过,我们要观察的事物,是怎样只需通过一些处于我们与事物间的透明媒介,传达到我们的视觉神经细丝上,并由神经触发大脑部分皮层产生运动,在我们与事物之间搭起桥梁。我们眼中的事物斑斓多姿,与它们对我们身体部位产生的多样影响是同步的,并且我认为,在人的意识中呈现出这些事物的,不是因为眼睛的直接作用,而是由于大脑的运转。根据这个范例,对于其他的感觉就好领悟了,像是声音、气息、味道、冷热、疼痛、饥渴之类,还有人们熟知的来自外界的刺激或是自身内心的渴望,都是由神经产生某类活动,然后传导给大脑的事物。此外,经过大脑的各式活动,我们的灵魂产生了千奇百怪的感受,即使灵魂不介入其中,大脑活动也可让动物精气进入身体的部分肌肉(只是这一部分)中,进而让人的四肢产生运动。(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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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区分浅淡之爱、友情之爱与虔诚之爱。
我通常会把对酷爱之物的爱同对自己的爱做个比较,然后就有所依据去划分爱的种类。当一个人对某物的爱远远不及对自己时,那就是浅淡之爱;当人们如爱自己那样去对待某物,那就是友情之爱;当人们爱某物胜过爱自己许多时,这种激情就演变成虔诚之爱了。所以,人们可能钟爱某朵花,喜欢某只鸟,怜爱某匹马。不过,只要不是癫狂,人们只有对某些人能够拥有某种友情之爱。被爱着的人儿,只要我们觉得他们也爱着我们,而且能感觉到自己的高尚与仁爱,哪怕他们有什么缺陷,我们也不会在意,也不会因此感觉与他们的友情之爱并不圆满(我会在后文的第三部分第6条和第8条加以解说)。能拥有虔诚之爱的,恐怕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想到神灵。不过,对我们的君王和国家,还有自己所居住的城镇,乃至对某个非常特殊的人,我们也会产生这种虔诚之爱,前提是我们认为其比我们自身更为重要。这三种爱的不同之处在于效用。在这三种爱的激情中,人们都会把自己与热爱的对象融为一体,时刻准备着牺牲某一个最小的环节,以让其他环节得以保留。在浅淡之爱中,人们爱自己胜过爱某物,但是,在虔诚之爱中,却正好反了过来,致使人们舍生忘死,为了维护自己所爱之物,连命都可以不要。历史上这样的事例屡见不鲜,很多人为了捍卫自己的君王,或保卫所居住的城镇,或者为了某个他们誓死效忠的人,往往愿意抛头颅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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