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
“有”与“无”是一对纯粹概念,道则是纯粹概念应该摄取的内容。道,便是上文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中的绝对的“一”。不过,若是道已经被判断为绝对的“一”,这其中岂不是有破绽吗?既然道超越了一切——彼与是、大与小、长与短等——对立与矛盾,是绝对的“一”,那么究竟如何才能断定,此物为“一”呢?在融为一体的道中“且得有言乎” ——“一”这样的言(概念)都没有容身之地。但是,“既已谓之一”——既然已经断定它的属性为“一”,“且得无言乎”——就必须承认确实是将这“一”的言(概念)当作了逻辑前提。“一”不仅是言(概念),同时还要摄取一个被称为“一”的概念实体(道)。“道”被判断为“一”,那么“一”的概念本身(言),与它所摄取的实质内容(即“一”)就形成了二元对立。若从抽象的角度理解“二元”,就会发现“二”这一数字在其中成立,也就是“一与言为二”。同理,将判断产生前的绝对的“一”——实在本身、纯粹体验——与数字“二”相加,又会使得数字“三”成立。道为“未始有物”之境界,即“无”。而若将人类的判断与之结合,则为一,又生二,后生三。混沌本是“未有封”——没有任何形式的,是“有”这一“言”使其具有了实在性。进而,由判断分析中演绎出的数量概念,将会进一步加深混沌具体化的程度。
不过庄子并未在此过多滞留。在他看来,要说明这具体化的原理,只要基于“言”产生的过程并加以类推,解释到“三”便足以为用,并不需要对“多”之世界逐一进行追溯。“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自三至千,乃至万、亿,这是具体化的世界所拥有的无限延展方式,无论是多么“巧历”——善于计算的人——都算不出它的穷尽。“况其凡乎”——更不消说我们这些远不及天才的凡人了。“故”,庄子如是说道,“自无适有,以至于三”——道因“言”的干预而产生了实在性,混沌的“一”能够变为“三”。那么,“而况自有适有乎”——存在世界的主观判断这类从具体到具体的演变,自然是更加杂乱无章且无以收束的分化过程。“无适焉,因是已”——因此绝对者从这混乱与分化中抽身,置身于“有物矣而未始有封”的混沌世界之中,不知不觉与“是”——绝对的“一”,即实在本身——合而为一,一心追随着道之自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