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般观念的乐观主义是自持自足的。如果说它很难被驳倒,那是因为它是一种对世界的原发立场。一如愤世嫉俗或轻信,它从自己特异的角度照亮了事实,从而拒绝被事实驳倒,所以才有那老生常谈的比喻:透过玫瑰色的镜片看世界,它将以不变的红光沾染任何可能变换你视野的东西。在一种道德的散光中,我们扭曲真相以适应自己自然的癖性,这癖性已代我们做出了所有重要的决定。既然悲观主义所含有的精神扭结别无二致,这两种心地就比在通常的考量中有着更多的共同点。心理学家埃里克·埃里克森(Erick Erickson)谈到了一种“不良适应性乐观主义”,它使婴儿注意不到身边人的欲求以及他们和自身欲求的不协调,由此而不能承认情理的界限。在埃里克森看来,认识到现实的不妥协性,对于自我的形成至关重要,但积习成癖或专业的乐观主义者恰恰难以做到这一点。
乐观主义者不单指心怀厚望的人。即便是悲观主义者,无论其惯常的忧郁,总能在特定的问题上感受到积极。哪怕觉不到情势大体上会好转,我们也能怀抱希望。毋宁说,乐观主义者是这样一种人,他对生活积极乐观,只因为他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他期待顺意的结果,因为这就是他期待的方式。正因如此,他才没能认识到,人必须有理由才能快乐。所以,和希望不同,专业的乐观主义并不是一种美德,并不比长雀斑或有扁平足更是一种美德。它不是通过深思或自律的学习而获致的气质,只不过是一种性情的怪癖。“始终看向生活的光明面”,和“始终把你的头发中分”或“始终向爱尔兰猎狼犬谄媚地摘下你的帽子”,有着差不多的理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