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罗马骑士等级史【澳】凯兰·达文波特
▷本书结构(如图)
本书是一部关于罗马世界骑士等级的制度史和社会史。它描绘了从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5世纪形形色色的骑士(equites)的历史。我们从王政时代的骑士贵族和共和早期的骑兵说起,是因为罗马人把这些武士视作后来的骑士等级的祖先。直到公元前2世纪末,这个等级本身才成为罗马国家(res publica)内部的一个不同于元老和平民的按地位构成的群体。在共和时代,骑士等级的成员包括包税人、商人、陪审员和军官。罗马骑士有区分自己身份的标志(比如金指环和镶窄边的短袍),带有宗教和政治涵义的仪式,以及在剧场中坐在前排等特权。在帝制下,骑士等级官员包括总督、财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官员,奥古斯都及其继承者们让他们和元老一起在国家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帝国时代中,骑士等级被进一步细分,其中地位更高的那些只有通过在军队服役或行政系统任职才能获得。罗马国家授予的头衔和荣誉的激增意味着到了公元4世纪中期,罗马骑士(eques Romanus)身份已经变成这些帝国特权中最不起眼的,尽管它仍然保持着内在的价值,提供了凌驾于普通公民之上的豁免权。在一千多年的历史中,被称为骑士的特权公民以这种或那种形式构成了罗马国家的一个基本的社会-政治等级。
——「导言:描绘骑士等级的历史」
直到公元前129年,骑士的成员中既有元老也有非元老公民。所有的元老都是公共马骑士,保有他们的公共马和在18个百人队中的地位。这是因为百人队大会和元老院从根本上讲是两个不同的政治机构,前者是由全体公民组成的大会,而后者是顾问议事会。这意味着骑士百人队的1800个席位中总是有300个被元老占据。其余的公共马骑士都是元老的儿子或其他男性亲属,比如堂表兄弟或侄甥,或是没有元老亲戚的富有公民。人数更多的自备马骑士群体来源更加多样,虽然他们同样富有,因为必须满足骑士的财产条件。这意味着元老和骑士二者之间没有明确的区分:元老就是骑士。把他们成为一体的是以任何被要求的身份为共和国服务的精神,无论是作为文官还是军官(domi militiaeque)。这一表达的字面意思是“在国内和战场”,涵盖了元老作为行政官、代行政官或公民所必须扮演的民事和军事角色。
强调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李维的史书在此事上很有误导性,他把骑士等级描绘成甚至在共和早期和中期就形成的一个介于元老等级和罗马人民之间独立且界定清晰的群体。李维最早使用这个表述是在他对公元前440年的描述中,称斯普利乌斯·麦利乌斯(Spurius Maelius)是个“来自骑士等级”(ex equestri ordine)的富人。这种表述对公元前5世纪而言时间不对,李维的描述受他本人对于奥古斯都时代独立的骑士等级的看法影响,当时元首重新强调了骑士在共和国中的位置。在李维笔下公元前403年的事件中(公民第一次志愿带着自己的马匹参加骑兵),他写到元老们如何以大家长的口吻对骑士和人民大加赞美。甚至更引人注目的是李维对公元前210年的描绘,当时为舰队筹款的计划得到了国家各组成部分的拥护:“骑士等级遵循了元老院的共识,平民又跟随骑士等级的共识行事”(hunc consensum senatus equester ordo est secutus, equestris ordinis plebs)。任何熟悉奥古斯都和提比略的荣耀诏令用语的人都可以看到后来的帝国政治话语在这里的影响。公元前3世纪的罗马人没有骑士等级的概念,更无法想象不同于元老的骑士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