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会对这个感兴趣,所以带你来这里看看。你读过书,一直住在文明社会,不像我们这些人,是可悲的野蛮人。难道你不觉得这舞蹈虽然怪里怪气,不过倒还值得一看吗?看看那个女孩子的动作——看看那个古怪的前倾姿势,就像一具牵线布偶一样,她的双臂从肘部开始扭曲,就像一条直立着身子准备攻击的响尾蛇。这套舞蹈很古怪,甚至可以说丑陋,好像是刻意为之。而且动作有点狰狞——所有的蒙古人种都带有恶魔的气质。但你仔细看下去的话,就可以看到这套舞蹈所蕴含的艺术和许多个世纪的文化底蕴!那个女孩的每一个动作都经过无数代人的研究和传承。当你仔细观察这些东亚人的艺术时,你可以看到——一个文明回溯,回溯,一直回溯到我们还以树叶遮羞的年代,而这个文明在当时就已经像现在一样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向你形容,在某种程度上,缅甸的生活和精神就凝聚在那个女孩舞动双臂的姿势中。当你看到她时,你看到的是稻田、柚子树下的村庄、佛塔、穿着黄色僧袍的和尚、清早在河里游泳的水牛、锡袍王的宫殿——”
音乐一停他也跟着停下来。有些东西能逗引他东拉西扯毫无戒备地说个不停,而社戏就是其中之一。但现在他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像一个小说里的角色那样说个不停,而且还是一本很蹩脚的小说。他转过脸去。伊丽莎白听着他说话,心里觉得怪不舒服的。这个男人到底在说些什么?这是她的第一想法。而且,她听到了深恶痛绝的“艺术”这两个字不止一次。这时她才想到她跟弗罗利并不熟络,单独和他出来实在是不明智的举动。她环顾四周,看着黑潮般的面孔和耀眼的灯光。这个陌生的地方吓坏了她。她在这个地方干什么?像这样和这帮黑黝黝的人坐在一起,几乎和他们产生肢体接触,闻着他们那股大蒜和汗水的味道,不是太得体吧?为什么她不是在俱乐部里和其他白人在一起?为什么他要带她来这里,坐在这群本地人中间,观看这么丑陋野蛮的舞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