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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儿人踪不到的荒野里,躺在凄凉的树荫下。”

——《皆大欢喜》

「题解」
1921年12月,奥威尔离开伊顿公学,由于成绩不佳,无望获得大学深造的奖学金,在与家人商议后,奥威尔决定到英国的亚洲殖民地,加入皇家印度警察部队。奥威尔顺利通过警察部队的招考,因为外祖母在缅甸生活,他选择了到缅甸服役。1922年至1927年,奥威尔在缅甸担任皇家印度警察部队的警官。先是在曼德勒和眉苗受训,然后先后被派驻苗安妙、端迪、沙勉、永盛、毛淡棉、卡萨等地。本书中的乔卡塔小镇据信便是奥威尔根据他于1926年至1927年驻守卡萨的经历虚构而成。与大多数“白人老爷”不同,奥威尔在缅甸期间与当地人民有密切的交往。根据他的同事罗杰·比顿的讲述,“布莱尔(奥威尔原名)能够自如地与缅甸牧师进行交流……而且他还做了刺青,在每个指关节上纹了一个小小的蓝圈。许多缅甸人相信这样的纹身能够保佑他们不会被子弹打中或被毒蛇咬到”。奥威尔对自己在大英帝国体制中所扮演的角色一直感到内疚,而且在缅甸因为性格不合群而郁郁寡欢。而且他之所以被调至卡萨,是因为他射杀了一头大象(见《奥威尔杂文集》第二部),而大象是木材公司的宝贵运输工具。他的妻子索尼娅·布朗内尔也在奥威尔传记中证实奥威尔射杀大象是真有其事。1927年,奥威尔罹患登革热,获准回国疗养,在英国疗养期间,奥威尔决定离职,并开始从事文学创作。
《缅甸岁月》的创作历经数年。在1928年至1929年奥威尔客居巴黎时就开始动笔,至1932年居住在南沃尔德期间仍在创作。1934年他将书稿交给经纪人列奥纳德·摩尔,曾出版奥威尔的《巴黎伦敦落魄记》的维克多·戈兰兹出版社曾拒绝出版此书,因为担心会被指控诽谤政府。基于同样的理由,海尼曼与凯普出版社也拒绝出版。这时,美国哈珀斯出版社的总编辑尤金·萨克森来到伦敦,摩尔安排他与奥威尔会面。萨克森同意出版此书,但要求对内容进行修改。1934年10月25日,《缅甸岁月》在美国出版,并于12月再版。1935年,维克多·戈兰兹出版社表示愿意出版《缅甸岁月》,但前提是奥威尔必须对小说中的人名进行改动,以回避影射诽谤的嫌疑。奥威尔勉强同意了这些要求,进行了改动。最初在英国出版的《缅甸岁月》中,维拉斯瓦密医生的名字改为穆卡斯瓦密医生,拉克斯汀夫妇改为拉提莫夫妇,吴柏金改为吴柏兴(本书中的人名沿用奥威尔最初定稿的名字)。1935年6月24日,维克多·戈兰兹出版社出版了内容经过部分删改的英国版本。
1946年,奥威尔在《缅甸岁月》的再版序文中写道:“我要说的是,它在某些方面的描写并不公允,而且有些细节不是很准确,但大体上我只是陈述我亲眼目睹的事实。”在奥威尔的坚持下,《缅甸岁月》重新采用了美国版本中的原名和恢复了被删减的内容,最初的定稿成为标准英文版本。

他当法官的方式很简单。就算贿赂再丰厚他也不会出卖判决权,因为他知道作为法官,任何错误的决断迟早都会被逮到。他的做法要稳妥得多,那就是:被告原告两头吃,然后严格依法判决,而这还为他赢得了公正严明的褒誉。除了从诉讼当事人那里搜刮钱财外,吴柏金还巧立名目,向治下的各个村庄课以重税。如果有村庄胆敢不乖乖进贡,他会实施惩戒——派遣土匪袭击村庄,然后以种种罗织的罪名将带头的村民逮捕——过不了多久钱就会自动送上门。而且,在他的地盘里,所有规模稍大的剪径抢劫都得分他一杯羹。当然,这种事已是众人皆知,只有吴柏金的上司仍蒙在鼓里(英国官员从不相信任何反对自己人的指控),任何检举他的指控都以失败告终;他以重金收买了一大帮忠实的走狗,一旦有人指控他,吴柏金可以找出许多被收买的人为他作证开脱,然后反咬对方一口,官位坐得比以前更加牢固。他的地位稳如泰山,因为他太洞察人心,从来没有用错过人,而且行事小心谨慎、深谋远虑。几乎可以肯定地说,他的罪行将永远不会被揭发,他将前程似锦,最后带着一堆荣誉和头衔死去,攒下几十万卢比的家产。
就算进了坟墓,他的成功也将延续下去。根据佛教的教义,那些今生造了恶业的人轮回转世后将变成青蛙或老鼠或别的低等动物。吴柏金笃信佛教,可不想让自己堕入这个危险。他决定在晚年时要多多行善积德,以此抵消前半生的罪孽。或许,建佛塔就是在行善积德。四座佛塔、五座、六座、七座——那些住持方丈会告诉他该修多少座——上面有石雕、镀金阳伞和小小的风铃。每一声叮当作响就是在向佛祖诵经。然后,他就能再次投胎转世,做一个男人——因为女人的地位其实和老鼠或青蛙差不了多少——顶多是地位高一些的动物,就像大象一样。

他是个面容稚嫩的金发青年,不过二十五六岁——这个年龄与他所担任的职位不是很相称。他四肢粗壮,白色的眼睫毛很浓密,让人觉得他长得像一匹拉车的小马。

弗罗利刚走埃里斯就说道:“布克·华盛顿跑掉了。”只要有人离开,埃里斯总是会在背后说那个人的坏话。“我想他是去见那个黑鬼了。要么就是舍不得请大家喝一杯,于是溜走了。”
“噢,他不是那种人,”威斯特菲尔德说道,“不过有时说起话来像个布尔什维克。但我想他只是嘴上说说罢了。”
“噢,他当然是个好人。”麦克格雷格先生说道。在印度的每个欧洲人都曾是军官或殖民政府官员,大家同声连枝,荣辱与共,除非某个人做出太出格的事情来。
“对我来说,他未免太布尔什维克了一点。我可受不了一个和土著结交的人。要是说他有土著血统我可不会觉得奇怪。或许这就是他的脸上有那块黑疤的原因,像只青面兽。而且他看上去就像个黄种人,长着那一头黑发,皮肤黄得像柠檬一样。”

一行人走到白晃晃的日头底下。地面就像烤炉一样热力滚滚。令人为之目眩的鲜花在阳光下争奇斗艳,花瓣纹丝不动。日头让每个人打骨子里觉得倦怠不堪。真是太可怕了——想到这片无法直视的蓝天就照耀着缅甸、印度、暹罗、柬埔寨和中国,万里无云,延绵无尽,实在是太可怕了。麦克格雷格先生的小车上的金属面板热得无法触摸。一天最热的时候开始了,正如缅甸人所说的,“脚都懒得动”。除了人类和一队队的黑蚂蚁外,没有生物在活动。酷热的天气令那些蚂蚁非常兴奋,成群结队,像黑色的缎带一样横贯马路,天空中飞过一群秃尾兀鹫,乘着热流在天际翱翔。

“我亲爱的医生,”弗罗利说道,“你怎么能否认我们来到这个国家唯一的目的就是盗窃呢?事情就是这么简单。我们的政治体制钳制了缅甸人,让我们的商人将他们的口袋掠劫一空。比方说吧,要是这个国家不是被英国人所统治的话,你觉得我的公司能获得木材合同吗?别的木材公司呢?石油公司呢?矿业公司、种植庄园和贸易商呢?要不是政府在背后作梗,那些稻米之乡的农民怎么会饿得皮包骨头呢?大英帝国是维护英国人贸易垄断的工具——或者说,是犹太人和苏格兰人这两伙人的工具。”
“我的朋友,听您这么说我真系感到难过,真的很难过。您说您们来这里系为了贸易?当然系这样。缅甸人自己能从事贸易吗?他们能制造机械和船只,修筑铁路和公路吗?没有您们他们只会一事无成。如果英国人不在这里的话,缅甸的森林会变成什么样子?它们立刻就会被卖给日本人,日本人会将其砍伐一空,彻底破坏。与之相反,在您们的管理下,森林的情况改善了。您们的商人在开发我们国家的资源,您们的公务员则在教化我们,以纯粹的公共精神,把我们提升到您们的水平。这系多么伟大的自我牺牲精神。”
“胡扯,我亲爱的医生。我们教年轻人喝威士忌和踢足球,这一点我承认,此外就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看看我们的学校——都是培养廉价文员的工厂。我们从未帮助过印度人建立起实业,我们不敢,因为我们害怕与你们竞争。我们甚至摧毁了许多实业。现在那些印度穆斯林哪儿去了?四十年代的时候他们能建造纵横四海的船只,而且操纵自如。现在你们根本造不出一艘能出海捕鱼的渔船。十八世纪的时候印度人能铸造火枪,绝对可以与欧洲枪支相媲美。现在呢?在我们来到印度一百五十年后,这片大陆连黄铜弹壳都造不出来了。东方民族里只有那些独立的民族才能获得发展。我就不以日本为例了,但拿暹罗来说吧——”
医生兴奋地摇摇手。争论到了这时他总是会插话(基本上每次讨论都会以同样的模式进行,几乎一字不差。)。发现暹罗这个例子不利于他的辩论。
“我的朋友,我的朋友,您忘了东方人的劣根性了。我们的国民如此冷漠迷信,获得独立能谈何发展呢?至少您们为我们带来了法律和秩序,带来了一以贯之的英国式的公义和大英帝国治下的和平。”

“大英帝国治下的和平,医生,应该是大英帝国治下的瘟疫。说到底,和平是为了谁的利益?只为了放印子钱的人和律师。是的,我们维护了印度的社会安定,为的是我们的利益,但这些法律和秩序归根结底是为了什么?更多的银行和更多的监狱——这就是根本的目的。”
“真系奇谈怪论!”医生嚷嚷着,“监狱难道不重要吗?您们只给我们带来了监狱吗?想想国王锡袍在位时的缅甸吧,到处系污秽、虐待和愚昧,现在看看您的身边。您只需要从这个凉台往外望——看看那间医院,然后看看右边那座学校和警察局。看看现代文明所带来的欣欣向荣之象!”
“我当然不否认,”弗罗利说道,“在某些方面我们为这个国家带来了现代化,这只是迫不得已。事实上,在我们完全现代化之前整个缅甸的传统文化都会被破坏殆尽。但我们并没有在教化缅甸人,我们只是把自己的泥巴也往他们身上蹭。你所说的这一波现代化的进步会引向何方呢?只会引向我们自己那个堆满留声机和小礼帽的老猪圈。有时候我觉得,再过两百年,所有这一切——”他朝地平线方向扬了扬脚,“——所有这一切将不复存在——森林、村庄、寺庙、佛塔,统统都将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相距五十码的粉色小别墅。你放眼看去的整片山丘都将是延绵不断的别墅,每家每户的留声机放着相同的音乐。所有的森林都将被伐平——被榨成木浆印成《世界新闻报》或被锯成留声机的匣子。但这些树会为自己复仇,就像那个老家伙在《野鸭》中所写的一样。你读过易卜生的书,是吧?”
“啊,没有,弗罗利先生。噢!您们那位大文豪萧伯纳对他推崇备至。能读一读相信会系一大乐事。但系,我的朋友,您没有看到的系,您们的文明最糟糕的一面对我们来说也系一种进步。留声机、小礼帽、《世界新闻报》——这些都比东方人的懒怠更加优越。我觉得英国人,即使系最为愚笨的英国人,就像——就像——”医生在思索该怎么措辞表达,最后想出了一句可能是出自斯蒂文森的话,“就像进步的道路上手持火把的人。”

“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他们就像是与时俱进、讲究卫生、自鸣得意的虱子,分散在世界各地修建监狱。他们造了一座监狱,然后将其称为进步。”添完最后一句,他心里很遗憾——因为医生不会理解他的用典。
“我的朋友,您怎么老系喋喋不休地拿监狱说事儿呢!您的同胞们还做出了其它贡献。他们修筑马路,灌溉沙漠,战胜旱灾,创立学校和医院,医好了瘟疫、霍乱、麻风、天花、淋病……”
“这些疾病可都是他们带来的。”弗罗利插了一句。
“不,阁下!”医生热切地为自己的国民争取这个荣誉,“系印度人把性病带进这个国家的。印度人传入了疾病,而英国人治愈了疾病。您的悲观情绪和煽动性言论可以休矣。”
“医生,我们从来不能达成一致。事实上,你赞同一切现代化的进步,而我却对这些感到有点悲观。我觉得,国王锡袍时代的缅甸或许更适合我。正如我以前所说的,如果我们真的是在传播教化,那只是因为我们希望获得更大的回报。要是没有回报的话,我们立马就会收手不干。”
“我的朋友,您可不系这么想的。如果您真的对大英帝国不满,您就不会私底下在这里和我谈话了,您会站在屋顶大声向世人宣而告之。我很了解您,弗罗利先生,比您自己更了解您。”
“对不起,医生,我不敢站在屋顶大声向世人宣而告之,是因为我没有那个胆量。‘耽于不光彩的闲逸。’就像《失乐园》里的魔鬼贝利尔。这样会安全一些。在这个国度,要么你得当个白人老爷,要么就只能死掉。过去十五年来,你是唯一我能坦诚相对的人。和你在这里谈心让我很放松,就像偷偷摸摸在进行黑弥撒仪式,如果你能明白我的心思。”
这时外面传来了一声悲鸣。那个在欧洲人教堂看更的印度人老玛图正站在凉台下面的日头里。他上了年纪,经常发烧,看上去不成人样,更像只蚱蜢,身上只披着几平方英寸的破布。他在教堂旁边用压扁的煤油桶搭了一间小茅屋,有时一见到欧洲人就会匆忙跑上前,深深地鞠躬行礼,哀叹抱怨他的“津贴”一个月只有十八卢比。他可怜巴巴地抬头望着凉台,一只手抚摩着肚子土褐色的皮肤,另一只手做出把食物放进嘴里的动作。医生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四亚那的硬币,扔到凉台的栏杆边。他是出了名的善人,乔卡塔所有的乞丐都到他这儿来讨钱。

他摘下眼镜,那双黑漆漆水汪汪的眼睛就像拾物犬的眼睛一样。

卧室很宽敞,方方正正,墙壁贴着白色的石膏板,门廊是开放式的,没有铺天花板,只有横梁,几只麻雀在上面筑了窝。房间里的家具很简单,一张大床支着四根杆子,吊着一面折叠天篷一样的蚊帐。此外还有一套柳条桌椅、一面小镜子和几个简陋的书架,上面摆着几百本书,全都因为经年的雨季潮湿发霉了,长满了书蠹。一只壁虎巴在墙上,扁扁的身子一动不动,就像是一条身上带着条纹的龙。在凉台的飞檐上,日光就像闪烁着光芒的白油滴落进屋内。几只鸽子在竹林中发出单调的咕咕声,听起来倒是很符合这么个大热天——令人昏昏欲睡,但感觉就像被氯仿熏得昏昏然,而不是听着摇篮曲入睡的那种感觉。

玛赫拉梅大概二十二三岁,约莫有五尺高,身穿一件淡蓝色的中国绸缎刺绣笼基和一件浆硬的白色棉布衬衣,上面挂着几件金饰。她的头发打了个结实的发髻,看上去像一块黑檀木,上面插了几朵茉莉花。她的身材小巧苗条,而且没有曲线,就像是一棵树上浮雕出的人形。她那张文静的鹅蛋脸呈古铜色,长着一双丹凤眼,看上去就像一具充满异域风情又美得出奇的洋娃娃。她走进房间,带来一股檀香和椰子油的味道。

他很适应缅甸,他的身体习惯了热带季节奇怪的节律。每年从二月到五月,太阳就像愤怒的神明在天空中怒目而视;接着,季风从西边骤然涌来,先是刮起狂风,接着是无休止的倾盆大雨,一切东西都被雨水浸透,没有哪一个人的衣服,没有哪一间房子的床铺,没有哪一户人家的食物是干燥的。天气还是很热,冒着蒸汽的闷热。低矮的丛林小径变成了沼泽,水稻田里淹满了水,带着腐烂的老鼠的味道。书本和靴子都发霉了。赤身露体的缅甸人戴着棕榈叶织成的将近一码长的帽子,牵着水牛在齐膝深的水田里耕地。然后女人和小孩用小小的三尖叉将青翠的秧苗插进水田里。从七月到八月,雨水几乎没有停歇。然后,在一天晚上,天空中传来鸟叫声,鹬鸟从中亚南飞而来。雨水渐渐减少,十月份的时候雨终于停了,农田干涸,水稻成熟了,缅甸孩子们玩起了“跳房子”的游戏,趁着凉风放飞风筝。短暂的冬天开始了,上缅甸似乎被英格兰的幽魂缠着不放。到处野花盛开,虽然和英格兰的花种不一样,但看上去非常相似——茂密的灌木丛长出了金银花,花香闻起来像梨花的野玫瑰,林子里荫凉的地方甚至还绽放着紫罗兰。太阳升得很低,晚上和清晨非常冷,山谷就像大水壶一样,涌出白色的晨雾。这个时候可以去打野鸭和鹬鸟。鹬鸟多不胜数,成群的大雁从浅滩上飞起,叫声就像一列载货的火车驶过铁架桥。正在长熟的稻谷有齐胸高,黄澄澄的看上去像是麦子。那些缅甸人脑袋昏昏沉沉地下田劳作,双臂交叉抱在胸前,焦黄的脸因为凉意而绷得紧紧的。早上你走过雾蒙蒙、杂乱无章的荒野,湿漉漉的空地上长着英国式的草坪,树木光秃秃的,猴子蹲坐在高处的树枝上,等候着太阳升起。到了晚上,走在凉飕飕的小径上回营地时,你会遇到牧童们正赶着成群的水牛回家,硕大的牛角在迷雾中像月牙一样若隐若现。你睡觉时得盖三张毯子,吃的是野味肉馅饼而不是一直常吃的鸡肉馅饼。吃完晚饭后,你坐在巨大的篝火旁边一根木头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谈论着打猎。火焰像红色的冬青一样跳动着,投射出一圈光芒。仆人和苦力蹲坐在篝火旁边,他们太害羞腼腆,不敢打扰白人主子,却又像小狗一样靠在篝火旁边取暖。躺在床上时,你可以听到露水从树上滴落,就像下雨一样。当一个人年轻力壮,无须考虑前程或回忆过去时,那真是惬意的生活。

日头越来越烈,路边的牵牛花飘散出一股像是黑加仑的味道,一只鸽子扑腾着飞到地上,弗洛作势想逮住它,于是它又立刻飞到了空中。弗罗利和那个女孩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看着那些牵牛花。一股无来由的快乐在两人的心里荡漾。
“没戴帽子你可不能出来走动。”他重复了一遍,语气似乎有点亲密。他总是会提起她的短发,因为他觉得很漂亮。能说起她的头发,感觉就像用手抚摸它一样。

“看看这丛草夹竹桃。在这个国家它们会一直盛开六个月。它们受不了太多日晒。我想那些黄色的花应该是和报春花差不多一个颜色。我已经有十五年没有见过报春花了,也没见过桂竹香。那些百日菊长得很好看,是吧?——像画上去的一样,底色真是鲜艳。这些是万寿菊。它们长得不好看,几乎就像杂草一样,但你会喜欢上它们的,因为它们那么鲜艳强韧。印度人特别喜欢这种花。只要有印度人你就能看到万寿菊在盛开,即使丛林将它们全部遮盖多年之后依然会盛开。不过我希望你能到凉台上看看那些兰花。你得看看我种的几株兰花,花朵就像金铃子一样——真的就像金子做的,闻起来就像蜜一样甘甜,简直无法抗拒。这个国家很糟糕,唯一的好处就是适合种花。我希望你喜欢园艺。在这个国家,园艺是我们最大的慰藉。”

女孩有远视,她摘下眼睛,眺望着远方。他注意到她的眼睛是清澈的淡蓝色,比风信子的颜色浅一些。他还注意到她的眼睛周围的皮肤很光滑,几乎就像花瓣一般娇嫩。他又想起了自己的年纪和那张憔悴的脸庞,于是离她稍微远了一些。

“他让人把最好的舞女叫来,以此表示对我们的尊敬。”弗罗利解释,“看,她来了。”
一个原本蹲坐在后台抽烟的女孩子走到灯光下。她很年轻,肩膀纤细,胸脯平坦,穿一件浅蓝色的绸缎笼基,盖住了双脚。按照缅甸的传统,她那条短裙在臀部有小小的裙撑,支起了小小的弧度,就像一朵低垂的花的花瓣。她倦怠地把雪茄扔给戏班的一个人,然后伸出一只纤细的胳膊抖了几下,似乎在放松肌肉。
戏班突然间大声喧闹起来。乐器中有像风笛的管乐乐器、一样尽是小竹板的乐器(一个人拿着一根小锤子在上面敲敲打打),中间还有一个男人被十二个不同尺寸的高鼓包围着,迅速地用手掌跟从一个敲过另一个。那个女孩开始翩翩起舞。最开始的时候称不上是舞蹈,她只是有节奏地点头,两只手肘摆出不同的姿势,抖个不停,动作就像一个老式街心转盘上面的那些木偶。她的脖子和肘关节转动的时候就像是一具傀儡,但柔软得令人难以置信。她的双手手指合拢,像蛇头一样扭曲着,能扭到几乎和前臂差不多平行的程度。渐渐地,她的动作越来越快。她开始左右跳跃着,猛地弯下了腰,似乎在行屈膝礼,然后无比矫捷地一跃而起,虽然那条长笼基束缚了她的双脚。然后她以一种古怪的姿势跳舞,似乎坐了下来,膝盖弯曲着,身体前倾,手臂屈伸不停,头也跟着鼓点的节拍而舞动。音乐的节奏加快了,到达了高潮。那个女孩笔直地站起来,就像一个陀螺迅速地转个不停,裙子的裙撑在身边飞舞着,像是一朵雪花的花瓣。接着,和开头一样,音乐戛然而止,在观众的鼓噪声中,那个女孩又摆回了那个屈膝行礼的姿势。

“我知道你会对这个感兴趣,所以带你来这里看看。你读过书,一直住在文明社会,不像我们这些人,是可悲的野蛮人。难道你不觉得这舞蹈虽然怪里怪气,不过倒还值得一看吗?看看那个女孩子的动作——看看那个古怪的前倾姿势,就像一具牵线布偶一样,她的双臂从肘部开始扭曲,就像一条直立着身子准备攻击的响尾蛇。这套舞蹈很古怪,甚至可以说丑陋,好像是刻意为之。而且动作有点狰狞——所有的蒙古人种都带有恶魔的气质。但你仔细看下去的话,就可以看到这套舞蹈所蕴含的艺术和许多个世纪的文化底蕴!那个女孩的每一个动作都经过无数代人的研究和传承。当你仔细观察这些东亚人的艺术时,你可以看到——一个文明回溯,回溯,一直回溯到我们还以树叶遮羞的年代,而这个文明在当时就已经像现在一样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向你形容,在某种程度上,缅甸的生活和精神就凝聚在那个女孩舞动双臂的姿势中。当你看到她时,你看到的是稻田、柚子树下的村庄、佛塔、穿着黄色僧袍的和尚、清早在河里游泳的水牛、锡袍王的宫殿——”
音乐一停他也跟着停下来。有些东西能逗引他东拉西扯毫无戒备地说个不停,而社戏就是其中之一。但现在他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像一个小说里的角色那样说个不停,而且还是一本很蹩脚的小说。他转过脸去。伊丽莎白听着他说话,心里觉得怪不舒服的。这个男人到底在说些什么?这是她的第一想法。而且,她听到了深恶痛绝的“艺术”这两个字不止一次。这时她才想到她跟弗罗利并不熟络,单独和他出来实在是不明智的举动。她环顾四周,看着黑潮般的面孔和耀眼的灯光。这个陌生的地方吓坏了她。她在这个地方干什么?像这样和这帮黑黝黝的人坐在一起,几乎和他们产生肢体接触,闻着他们那股大蒜和汗水的味道,不是太得体吧?为什么她不是在俱乐部里和其他白人在一起?为什么他要带她来这里,坐在这群本地人中间,观看这么丑陋野蛮的舞蹈呢?

“你看!”弗罗利用手杖指着一个摊位,他的声音被两个女人的争吵声淹没了,她们正为了一筐菠萝大吵大闹,挥舞着拳头。伊丽莎白被这股味道和吵闹吓坏了,畏缩不前,但他没有注意到,领着她继续往人群里走,不时地指着这里或那里的摊位。这里的货品看上去那么新奇、古怪而寒酸。有穿在绳子上有如月亮的硕大的柚子、红色的香蕉、一篮篮个头有如龙虾的浅紫色的大虾、一捆捆的松脆的干鱼、深红色的辣椒、处理得像腊肉一样的剖开的鸭子、绿色的椰子、独角仙的幼虫、一段段甘蔗、长刀、涂了漆的凉鞋、画着方格图案的丝绸笼基、做得像肥皂一样的大块的春药、高达四尺的釉面陶罐、用蒜头和糖做的中式糖果、绿白相间的雪茄、紫色的茄子、用柿子的籽做成的项链、在柳条筐里唧唧叫唤的小鸡、铜佛像、心形的蒌叶、一瓶瓶的克鲁岑盐粉、一顶顶的假发、做饭的红色陶罐、给牛穿的铁掌、纸扎的牵线人偶、一块块从短吻鳄身上剥下的品质上佳的皮革。伊丽莎白的头开始发晕。在巴扎集市的另一头,阳光透过一顶教士伞,看上去是血红色的,似乎那把伞是一个巨人的耳朵。在一处摊位前面,四个达罗毗荼女人正用沉重的木桩在一个大大的木臼里捣姜黄粉。火辣辣的黄色粉末飞舞着钻入伊丽莎白的鼻孔,让她连打了几个喷嚏。她感觉自己一刻也无法再呆下去,碰了碰弗罗利的胳膊。
“这帮人——这个地方太热了。我们找个地方乘凉好吗?”
他转过身。事实上,他一直在说个不停——大部分内容其实听不清楚,因为周围实在太吵了——没注意到酷热和气味已经让她眩晕了。

她真的生气了,她的脸泛起了美丽的红晕,像一朵开早了一天的罂粟花。这是她最红润的脸色。

今晚是满月之夜,月亮像一个烧得白热的硬币,亮得刺眼,在飘着几朵黄云的土蓝色天空中飞升,不见一点星光。那几丛巴豆白天看起来很丑,就像害了黄疸病的月桂,在月光下变成了犬牙交错的黑白图案,像是美妙的木刻画。在围墙那边有两个身体畸形的达罗毗荼苦力正在路上走着,身上白色的破布闪着微光。几棵开着赤素馨花的树散发出香气,顺着微热的空气飘荡过来,就像从一便士售卖机里飘出来的让人无法忍受的化学气味。
“看看月亮,看看!”弗罗利说道,“就像白色的太阳一样,比英国冬天时的月亮还要亮。”
伊丽莎白抬头看着那棵赤素馨花树的树枝,月光似乎将它们变成了银色的棍棒。他们似乎感觉得到月光就厚厚地堆积在每一样东西上面,在地上和粗糙的树皮上结了一层硬壳,像闪闪发亮的盐花。每一片树叶似乎都承担着月光的重量,似乎月光就像白雪一样是固体的。虽然伊丽莎白平素对这种事情熟视无睹,但这一刻也觉得十分惊奇。
“太美了!在英国你从不会见到这样的月光。它好——好——”她想不出除了“皎洁”之外的词汇,于是默不作声。她有一个习惯,说话总是只说一截,就像罗莎·达图尔,却是出于不同的原因。
“是的,这轮亘古的月亮在这个国家是最美丽的。这棵树味道很浓,不是吗?野蛮的热带树!我不喜欢一年四季都开花的树,你呢?”
他心不在焉地信口说着话,拖延时间等那两个苦力走出视野之外。等他们一走开,他就搂着伊丽莎白的肩膀,没等她反应过来或开口说话,他就将她转过身,拥入自己的怀中。她的头靠在他的胸膛上,短发摩挲着他的嘴唇。他托着她的下巴,抬起她的脸,俯视着她。她没有戴眼镜。
“你不介意吗?”
“不介意。”
“我是说,你不介意我的——这个吗?”他晃了晃脑袋,露出那块胎记。他得先弄清楚这个问题,然后才能亲吻她。
“不,不介意,当然不介意。”
两人的嘴凑到了一起,他感觉到她赤裸的胳膊轻轻地勾住他的脖子。两人站在那儿,紧紧地贴在一起,靠在赤素馨花树光滑的树干上,深情地拥吻了大约有一分钟。那棵树令人作呕的气味和伊丽莎白头发的味道夹杂在一起。这股味道让他觉得整个人傻傻的,又似乎感觉伊丽莎白离他很遥远,虽然她就在他的怀里。这棵异国的树代表了他:他的放逐、他的秘密和蹉跎的年华——就像一条无法逾越的沟壑将两人隔开。他该怎样才能让她明白他想从她身上得到什么呢?他停止了亲吻,轻轻地推着她的肩膀,让她靠在树干上,俯视着她,虽然月亮在她身后,但他还是能看清她的脸。

“我的头发很乱吗?”她问道。
“很漂亮。”
“但乱不乱?帮我梳一下头发,好吗?”
她站在他跟前,低下了头,他用手整理好短而清爽的发绺。她低头的姿势带给他一种亲昵的感觉,比刚才的接吻更加亲昵

你知道,有一个——我该怎么说呢?——有一个魔鬼藏在我们心里,驱使我们说话。我们心里藏着许多记忆,渴望与人分享,却从未做到。

那些穷人、病人、失恋的人都是幸福的,因为至少其他人理解他们到底出了什么事,愿意同情地倾听他们一吐心声。但有哪个未经过放逐的人明白被放逐的痛苦呢?

月光将他的丝绸外套染成一袭银装。

在半明半暗中,他只能看到她苍白的鹅蛋脸,就像一朵鲜花。

弗罗利久久地站在河岸边。月亮升起来了,在河水里投下倒影,看上去就像一面宽大的电子盾。外面清凉的空气改变了弗罗利的心境。他甚至失去了愤怒的心情,因为在这个时候自知之明和自我厌恶接踵而来,让他觉得自己是罪有应得。有那么一会儿,他似乎觉得有一队无穷无尽的缅甸女人恍如一队幽灵,在月光下从他身边经过。天哪,有那么多的女人!一千个——不,但至少得有上百个。“向右看齐!”他沮丧地想着。她们朝他转过脸,但她们没有面目五官,只是一张张空白的脸庞。他记得左边一件蓝色的笼基,右边一双红宝石耳环,但一张脸也想不起来,一个名字也叫不出来。神明是公正的,我们所犯下的愉悦之罪(确实很愉悦)总是会遭到报应。他已经让自己陷入无可救赎的罪孽中,这是对他公正的惩罚。
他慢慢地走过那几丛巴豆,绕过俱乐部的会所。他太难过了,还没有感受到这个灾难完全的痛苦。和所有深切的伤痛一样,得过上许久,它才会开始刺痛人心。走过大门时,身后的树叶窸窸窣窣地动了。他心里一惊。有人以狰狞的缅甸语说道:
“派克—桑沛—来克!派克—桑沛—来克!”
他猛地转过身。“派克—桑沛—来克!”(给我钱!)这句话被一再重复着。他看到一个女人站在那棵金莫赫树的树荫下。那个人就是玛赫拉梅。她警惕地走到月光下,一脸敌意,保持着距离,似乎担心他会打她。她的脸涂满了脂粉,在月光下显得一片惨白,看上去像一个头骨,挑衅地看着他。

角落里有几个欧亚混血儿的坟墓,插着木十字架。那丛到处疯长的茉莉结着橙色心形的花朵,在花丛中有几个大老鼠洞,一直通往坟墓里。

现在天色一片漆黑,月亮消失了。头顶上隐约有几朵乌云像一群牲畜向东边飘去。山丘上吹来一股几乎是凉飕飕的风,夹带着一股沙尘和淡淡的水蒸气而来,空气突然间弥漫着一股潮气。风速变快了,树木簌簌作响,然后重重地相互击打。网球场旁边的那棵赤素馨花大树洒落一地隐约可见的花瓣。三个人转身匆匆找地方躲起来,这两个东方人回自己的家,弗罗利回俱乐部。雨开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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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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