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挣脱弗拉斯曼的胳膊。和所有个头瘦小的人一样,他讨厌人家碰他。弗拉斯曼只是咧嘴一笑,和大部分胖子一样,他很有幽默感。他真的很胖,那条长裤鼓鼓胀胀的,似乎他是被融化后再倒进裤腿里一样。不过,和其他胖子一样,他从不承认自己很胖。如果可以的话,没有胖子会说起“胖”这个字。他们用的是“肉头”这个词——“健壮”这个词更好。一个胖子说自己很“健壮”的时候最开心不过了。第一次与戈登见面时弗拉斯曼就想说自己很“健壮”,但戈登那双绿色的眼睛露出狐疑的神情,于是他转而用“肉头”形容自己。
“我得承认,伙计,”他说道,“我确实有点肉头,但并不影响健康,你知道的。”他拍了拍胸膛和腹部那条模糊的界线。“结实得很呢。站起身来可算得上身姿挺拔。不过——嗯,我想你可能觉得我很肉头。”
“像科特兹。”戈登提了一句。
“科特兹?科特兹?就是经常在墨西哥山区里转悠的那个家伙?”
“就是他。他很肉头,但眼睛像雄鹰一样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