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时性:心灵与外部世界的有意义巧合》

「前言」

撰写这篇论文,可以说兑现了我多年以来一直缺乏勇气兑现的一项承诺。对我来说,这个问题及其表述太过困难;若非肩负着巨大的思想责任,我是不可能去处理这个问题的;从长远来看,我的科学训练太过不足。如果说我现在不再犹豫,终于开始与这个问题角力,那主要是因为我关于共时性现象的经验在过去几十年里成倍增加;此外,我对象征史尤其是鱼象征史的研究,使这个问题离我越来越近;最后是因为20年来,我一直在我的作品中断断续续地暗示这种现象的存在,却没有进一步讨论它。我想暂时结束这种令人不满的状况,试着对我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做出一致的说明。如果我对读者无偏见的思想和善意提出了不同寻常的要求,我希望读者不会将其视为我的放肆和傲慢。读者不仅需要潜入晦暗、可疑和充满偏见的人类经验领域,而且在探讨和阐释如此抽象的主题时,必定会涉及许多思想上的困难。读者阅读几页之后就会看到,对于这些复杂的现象,我们不可能做出完整的描述和解释,而只能试图揭示这个问题的各个方面和联系,开辟一个非常模糊但对于世界观至关重要的领域。作为精神病学家和精神治疗医师,我常常遇到相关现象,并深信它们对于人类的内在经验有多么重要。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因为害怕遭到轻率的嘲笑而不去谈论这些东西。我惊讶地发现,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并且小心翼翼地保守这个秘密。因此,我对这个问题的兴趣既有科学基础,也有人文基础。
在撰写本文的过程中,我得到了文中提到的许多朋友的支持。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利莉亚娜·弗赖-罗恩(Liliane Frey-Rohn)博士在占星学材料方面的帮助。

荣格

1950年8月

关注

如果没有区分的标准,就不可能对经验材料进行筛选。既然显然不可能对所有偶然事件的因果性进行考察,我们又如何来识别事件的非因果关联?回答是,在我们进一步思考之后觉得似乎无法设想因果关联的地方,最有可能出现非因果事件。兹举一例,“病例重复”是每一位医生都熟知的现象,偶尔会有三次甚至更多重复次数,以至于保罗·卡默勒会谈到“序列法则”(law of series),并且给出了一些很好的例子。在大多数这样的情况下,巧合事件之间甚至没有丝毫的因果关联。例如,我的电车票号码与我随后购买的电影票号码完全相同,当天晚上我还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提到的电话号码再次与这个号码相同。于是在我看来,这些事件之间极不可能有因果关联,尽管很显然,每一个事件都必定有其自身的因果性。另一方面,我知道,偶然事件有一种落入“非定期组合”(aperiodic groupings)的趋势——这是必然的,因为否则将只存在定期或规律性排列的事件,那么根据定义就排除了偶然。
卡默勒认为,虽然偶然事件的“序列”或相继并不依赖于一个共同原因的运作,即它们是非因果的,但它们仍然是惯性或持续性的表达。他将“同一事件并行”的同时性解释为“模仿”。这里他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偶然事件的序列并没有“被移到可解释的领域之外”,而是正如我们所预期的,被包含在其中,因此即使不能归结为一个共同的原因,至少也可以归结为若干个原因。他的“序列性”“模仿”“吸引”和“惯性”概念属于一种以因果方式构想的世界观,这些概念只不过是在告诉我们,偶然事件的序列符合统计的和数学的概率。卡默勒的事实材料只包含偶然事件的序列,其唯一的“法则”就是概率;也就是说,他没有任何明显的理由在事件背后寻求其他任何东西。但由于某种模糊不清的原因,他确实在事件背后寻求某种超出了概率的东西——一条序列性法则,他希望将其作为一条与因果性和目的性共存的原则引入进来。正如我所说,这种趋势绝不能由他的材料得到证明。为了解释这种明显的矛盾,我只能假定他对事件的一种非因果的安排和组合有一种模糊但迷人的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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