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谈论美的时候,到底意欲何为?我们生活在当下的人,至少是我们这些受理想主义美学熏陶的意大利人,几乎总是将美和艺术之美画上等号。然而千百年间,当人们谈到美的时候,往往指的是自然之美、器物之美、人体之美或上帝之美。以前艺术曾是精确的理性技能,是一种把东西做好的方式,它曾经被称为“techne(技)”或“ars(术)”,无论是画画的,还是造船的,甚至是理发的,都属于这个范畴(事实上,直到很晚近的时候,人们才开始使用“美术”这一概念)。
然而,就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审美理想而言,我们如今只有三种方式可以印证,而所有证据都来自“文化的”资料。首先,当一个天外来客于现在或是千年以后光临地球,他可以借助电影、画报、电视节目来推断我们这个时代低级而未开化的人所偏好的人体、服饰、器物的审美类型。对于几百年前的世界而言,我们就相当于来自太空的访客,后者为了说明我们对于女性的审美理想,只能以毕加索的画为佐证。
其次,我们也可以使用文本作为证据。但同样的问题是,词语会告诉我们什么呢?在《追忆似水年华》中,普鲁斯特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埃尔斯蒂尔的画作,如果我们认真阅读的话,就会想到印象派画家。但是传记作家告诉我们,当十三岁的普鲁斯特被问到最喜欢哪位画家的时候,他回答说是梅索尼埃,后来也从未放弃对这位画家的喜爱。因此,普鲁斯特讲述了埃尔斯蒂尔——一位实际上并不存在的画家——对艺术之美的概念,但他本人的想法或许与他的文字暗示给我们的并不相同。
最后,这个插曲让我们想起另一种标准(涉及仅针对专业人士的符号学,也就是说,我希望放过今天在场的各位),皮尔士称之为“诠释的标准”:一个符号的意义经常被另一个以某种方式对其加以诠释的符号所阐明。因此,我们可以将讨论美的文本与同一时代假定可以表现美好事物的图像进行比较,这样就可以为我们澄清某一时期人们对于审美理想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