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巨人的肩膀上
▷美
▷丑
▷绝对与相对
▷美丽的火
▷看不见
▷悖论与警句
▷假话、谎言与捏造
▷论一些不完美的艺术形式
▷揭秘
▷阴谋
▷表现“神圣”

一九七三年,我在ISEDI出版社版《哲学百科》小册子上读到迪诺·福尔马焦给艺术下的定义,于是对自己在给美下定义时犹疑不决的状态感到安慰。那本《哲学百科》竟然这么解释艺术的概念:“艺术是所有那些被人们称为艺术的东西。”要是这样的话,那我也可以说:“美是所有那些被人们称为美的东西。”
当然,用相对主义的方法来说,什么被认为是美,还要取决于不同的时代和文化。这并非现代人的异端邪说。古希腊哲学家色诺芬在这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他认为:“假如牛、马和狮子都长了手,而且都能用手画画,画出像人一样的作品来,那么马描绘的神就会像马,而牛描绘的神则会像牛。”“如果问一只雄蛤蟆什么是美……它会回答说是它的雌蛤蟆。”
美从来就不是什么绝对的、静止不变的东西,相反,它要随着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国家呈现出不同的面貌。这里所说的并不只是物象之美(比如男人之美、女人之美、风景之美),还可以指上帝之美、圣人之美、思想之美……
只需要引用圭多·圭尼泽利的一段话,就能描述一尊差不多与他同时代的哥特风格雕塑——美丽至极的瑙姆堡的乌塔。
我见那熠熠生辉的狄安娜女神之星,
出现在黎明破晓之前,
……
如雪的面庞,泛着胭脂的颜色,
双眸闪烁光芒,迷人而饱含爱意;
我不相信这世上竟有这样的女子,
将美貌与才华集于一身。

——《美》

关注

在但丁的《神曲·天堂篇》中,光照耀着天堂,呈现出耀眼夺目的景象。奇怪的是,这种景象竟是在十九世纪艺术家古斯塔夫·多雷的画笔下得到完美的彰显。我认为,多雷在用图画诠释但丁作品的时候,似乎将其视为比但丁的创作早一两百年的东西,或者联想到许多新柏拉图主义的作品,当然他的灵感正是由后者处得来。要知道,但丁那个时代的细密画收敛得多,不会呈现给我们爆炸式的光线——那是舞台上才用的灯光效果——而是让我们看到仿佛身体自带的明亮颜色。
但丁遵循了神学传统,将光赞颂为一种神秘的宇宙现象,但他的创作在托马斯·阿奎那之后,在十二到十三世纪之间,人们对“明亮”的理解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请看十二世纪罗伯特·格罗斯泰斯特提出的关于光的宇宙理论,他描绘出一幅由唯一一束能量之光构成的宇宙图景。作为美和存在的本源,这束光使我们想到宇宙大爆炸。这束唯一的光通过逐渐聚散离合,产生了天体和基本元素所在的自然空间,继而出现了万物千变万化的颜色和体积。因此,世界的比例无非是光在其具有创造性的散播中,根据物质对其施加的不同阻力而物质化的数学秩序。
现在我们换个视角,看一看天堂的荣耀。我要说的是乔托。在他笔下,光不再从高处向下照射。画面中的物体(圣像)显得明亮清晰,并且经过精心刻画,体现出一种俗世的美。与此同时,托马斯·阿奎那赋予claritas以“明晰”的概念。与罗伯特·格罗斯泰斯特认为“光来自宇宙大爆炸”不同,阿奎那认为,“明晰”来自低处或者物体内部,如同组成物体的形式的自然呈现。阿奎那的老师大阿尔伯特曾经说过:美是在物质成比例的部分上引人注目的形式。这里讲的形式并非柏拉图说的那种形式,而是指来自物质内部使其成为具体有机体的形式。就这样我们从新柏拉图主义转向亚里士多德主义。“被赐福之人”的“明亮”存在于他们被上帝赞美的灵魂的澄明之中,而这样的灵魂使他们的形体闪闪发光,因此在乔托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从人物肌体上发出的光通过更加坚实而非抽象的物质性得以展现。

《神曲·天堂篇》第十二歌 插图,1885年 古斯塔夫·多雷
《最后的审判》“被赐福之人”的细节,1303—1305年 乔托 帕多瓦,斯克罗维尼礼拜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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