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古典时期或拟古主义时期,人们背地里并不完全相信美的标准仅仅是比例和明亮。但是只有前、后浪漫主义时期的理论家和艺术家才有勇气承认,这些人还鼓吹美的嫡亲兄弟——崇高。崇高的概念,首先是与人们对自然而非对艺术的体验联系在一起的。在这种体验中,占据优势的是无定形、痛苦和畏惧。十八世纪初,沙夫茨伯里在他的《伦理学随笔》中写道:“陡峭的悬崖,青苔密布的窟穴,奇形怪状的山洞,变化无常的瀑布,它们拥有荒野本身所有的恐怖与优雅,更坦诚地展现自然,更令人心驰神往,沉浸在壮丽辉煌之中,远远超过皇家园林矫揉造作的可笑模仿。”
哥特式建筑风格由此产生,与新古典主义讲求严整和谐的法则相比,哥特式建筑显得既不成比例又不规则。正是这种对不规则、无定形的偏好,推动了一种新的审美——废墟美学——的产生。
埃德蒙·伯克于一七五七年写成的《崇高与美的概念起源的哲学探究》,对“美在于恰当的比例”这一观点提出了反对意见:
人们都说,脖子应该与小腿的长度成比例,其长度应该是手腕周长的两倍,诸如此类的观点在诸多著作和讨论中不胜枚举。但是,小腿和脖子之间,或者脖子和手腕之间到底存在什么关系呢?不可否认,我们能从美丽的身体上发现这种比例关系,但这种关系有时也会出现在丑的身体上,任何愿意去验证的人都可以发现……你们尽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为人体各部分指定比例,我相信一位一丝不苟按照这种比例进行创作的画家……只要他愿意,也会画出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形象,而同样是这位画家,脱离这种比例规则,照样可以画出绝代美女。
在黑暗中、在深夜中、在风暴中、在黯淡中、在虚空中、在孤独与寂静中,幸而不成比例,崇高才得以彰显。
如果我们继续思考美这一概念的相对性,那么不要忘了,在诞生崇高这一现代观念的同一个世纪里,还另外孕育出一种新古典主义的风格。即使在中世纪,用怪物装饰的柱头与教堂各殿讲求比例的追求也是同时存在的,希罗尼穆斯·博斯与安托内罗·达·梅西纳也生在同一时代。然而,如果回顾之前的几个世纪,远远望去,会有一种感觉,每个时代都呈现出一些整体的特征,或者顶多只有一个基本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