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学辞典里,“绝对”就是拉丁语ab solutus所指的全部内容:不受任何约束和限制,是某种独立存在的东西,集存在的理由、原因和解释于一身。因此“绝对”是与上帝非常相似的概念,因为上帝自称“我是自有永有的”。与之相比,其他一切都是偶然的,也就是说,即使偶然存在,也不是因为自身的原因,完全可以不存在,或者明天就不复存在,就像在太阳系或我们每个人身上发生的一样。
作为偶然的存在,我们是注定要死的,因此我们迫切渴望将自己锚定在某种不会灭亡的东西上,也就是某种绝对的东西上。然而,这种绝对性可以像《圣经》中的神性一样是超验的,也可以是内在的。且不说斯宾诺莎或布鲁诺,依照唯心主义哲学家的观点,我们也是绝对的一部分,因为绝对是(如谢林指出的那样)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由其认识的主体和一度被认为与主体无关的东西构成,比如自然或世界。在绝对之中,我们与上帝成为一体,我们属于某些尚未完全完成的事物的一部分,是过程、发展、无限的成长和无限的自我定义。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将永远无法定义或了解绝对,因为我们是其中的一部分,试图领会其含义就像明希豪森男爵扯住自己的头发,想要将自己拉出沼泽一样。
另一种观点是将绝对视为我们不能成为的东西,在别处的东西,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就像亚里士多德的上帝一样——“思考正在沉思的自己”,亦如乔伊斯《青年艺术家画像》中的斯蒂芬·迪达勒斯,“在他的作品之内,也在他的作品背后,或在作品之外,抑或在作品之上,不可得见,细微到消失,冷漠麻木,专注于修剪他的指甲。”事实上,早在十五世纪,库萨的尼古拉在《论有学识的无知》中就已经说过:“上帝是绝对的。”
尼古拉认为,由于上帝是绝对的,人永远不可能完全认识上帝。他将人与上帝的关系比作一个内接多边形与其所在的圆,随着多边形边数的增加,会越来越接近于圆,但二者永远不能等同。上帝像一个圆,其圆心无处不在,圆周却无处可寻。
那么,到底能否想象出一个圆,圆心无处不在而圆周无处可寻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虽然我们能说出这样一个圆,就像我现在正在做的这样,但你们每个人都知道,我正在说的是与几何有关的问题,只不过它在几何学上是不可能的或无法理解的。因此,能否理解某种事物和能否为其命名并赋予意义是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