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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最激进的解构主义者也会接受这个看法:存在着绝然不能认可的诠释。这也就意味着被诠释文本对诠释者强行规定了一些限制。诠释的极限同文本拥有的权利(而文本的权利并不意味着文本作者的权利)一致。
甚至在自空文本中(参见《小世界》一章),我们仍然有着衍义对象,它们毫无疑问地言明自身的不可能性。让我们实事求是一些:没有比生成没有意义的文本更意味深长的东西了。
如果有什么需要被诠释,那么诠释者必须在某个地方、运用相关的方式找到它。
——「前言」
自然,既然我们必须谈及“不可言说者”,我们就姑且称之为善、真理、美、光明、嫉妒等等,但是据伪丢尼修所说,这些词汇只能“超实体性”地用在“他”身上。不仅如此,由于我们给出的神圣名称总是有失恰当,总免不了根据非相似性标准对它们予以选择。把上帝称为美或光明是危险的,因为这样会使人相信这些称呼表达了其中一些“他”的真正品质。我们不如称之为狮子、豹子、熊或怪兽。我们应该把最挑衅的形容词用在“他”身上,这样就会清楚地表明,我们所寻找的相似性从我们手中逃脱,或者只有通过牺牲比例均衡才能对它略见一斑(《天阶序论》)。
尽管如此,这种象征性的言说方式与顿悟无关,与认知迷狂无关,与现代象征主义所讲的倏忽闪过的景象无关。中世纪的形而上学象征既不是对隐藏在神秘外衣下真理的顿悟也不是对它的揭示。象征主义必须对我们理性和语言的捉襟见肘给予明智的补偿。面对这一挑战,伪丢尼修的评论者们试图把他的切入方式转译成明理见性的措辞:当爱留根纳(《论自然的区分》)讲“在我看来,在可见和有形的事物中,没有一种是脱离物质和意义而存在的”时,他不再谈及无法把握的相似性网络,而是谈及后来被称为“存在巨链”的不间断的因果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