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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最激进的解构主义者也会接受这个看法:存在着绝然不能认可的诠释。这也就意味着被诠释文本对诠释者强行规定了一些限制。诠释的极限同文本拥有的权利(而文本的权利并不意味着文本作者的权利)一致。
甚至在自空文本中(参见《小世界》一章),我们仍然有着衍义对象,它们毫无疑问地言明自身的不可能性。让我们实事求是一些:没有比生成没有意义的文本更意味深长的东西了。
如果有什么需要被诠释,那么诠释者必须在某个地方、运用相关的方式找到它。

——「前言」

『第二章 无限衍义和漂移:实效主义vs.实用主义』

2.1 世界和文本
2.2 两极
2.3 赫耳墨斯式漂移
2.4 赫耳墨斯式漂移和无限衍义
2.5 无限衍义和解构主义
2.6 德里达论皮尔士
2.7 皮尔士本人
2.8 结语

关注

皮尔士确实论及了可能的无限衍义。这之所以可能是因为现实是以连续体(continuum)的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而且在这种连续体中不存在绝对的个体,这就是连续论(synechism):“一个真正的连续体是这样一种东西,其中不论多少个体都不能穷尽其可能决定物。”(Pierce,1934:6.170)。现实是在不确定性中漂移的连续体(1.171-172),正因如此连续原则是“客观化的易谬主义”在一个人们能够把无限的、不确定的个体单拎出来的连续体中,出错的可能性总是存在,因此衍义具有潜在的无限性。“绝对的个体不仅不能在感觉或思维中得以实现,而且,恰当地说,根本就不存在……于是我们所感知或思考的一切,或者说存在的一切都是总体性的……存在的一切都是一个真正概念的对象。这一概念比任何可分派的概念更具确定性:因此,它无与伦比地确定,以至于再也无法进一步确定”(3.93)。
我们所拥有的知识的不确定性涉及模糊性:“一个主体就内在于它或是从它身上(普遍性或肯定性地)预知到的任何特性来讲是确定的……而在所有其他方面则没有被确定”(5.447)。在这种意义上讲,皮尔士是在主张语境性原则:在一个给定的话语世界中,以及在特定的描述下,某些东西是能够被真实地确认的,但是这种确认不会穷极其他对该对象——潜在且无限——的确定。每一个判断本质上都是推测性的,常识——即便是正确的——也总是模糊不清的(5.181,7.646-647)。“一个符号在客观上是模糊的,因为它使得对它的诠释或多或少地具有不确定性,保留了让其他可能的符号或经验完成确定的功能”(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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