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论系列17:逻辑的静态发生
个体是无限的分析命题:分析命题在它们所表达的内容中是无限的,但在它们的清晰表达中、在它们的具体的表达领域中是有限的。人称是有限的综合命题:综合命题在它们的定义中是有限的,但在它们的应用中是不确定的。个体和人称本身是本体论命题,因为人称立基于个体(但个体反而被人称所确立)。然而,本体论发生的第三种元素,即多重类别和转而取决于人称的可变特性,并不具体表现在第三个本身是本体论的命题之中。相反,这一元素使我们转向了另一个命题秩序,它一般建构逻辑命题的可能性的条件或形式。相关于这一条件,同时与这一条件一起,个体和人称现在不再发挥着本体论命题的作用,而是发挥着质料层级的作用,质料层级实现可能性,且在逻辑命题中规定着与受条件限制者的实存之间的必然关系:作为与个体物(世界、事物状态、聚合体、个体化物体)的关系的指称关系,作为与人称的关系的表示关系——就其本身而言界定意指关系的可能性的形式。因此,我们可更好地理解下述疑问的复杂性:什么在逻辑命题的秩序中是首要的?因为意指如果作为可能性的条件或形式是首要的,那么在那些界定意指的多重类别和可变特性在本体论秩序中以人称为依据的范围内,意指无论如何都诉诸表示,而表示则在人称转而立基于个体的范围内诉诸指称。
进而言之,从逻辑发生到本体论发生,不存在平行性,但毋宁说存在一种包含着各种变动和干扰的中继。因此,使个体与指称、人称与表示、多重类别或可变特性与意指相对应,这太简单了。的确指称关系只有在一个屈从于个体化的各个方面的世界中才能被确立;但这不够充分:指称在连续性之外要求对取决于人称的表示秩序的一种同一性的设定——我们前面在谈及指称预设表示时转译的东西。相反,如果人称在命题中被表示或被表达,那不会不顾个体、事物状态或物体状态,后者不限于被指称,而是相关于个人的欲望、信念或建构性计划形成同样多的情形和可能性。最终,意指假设了与个体化一起发生的良知的形成,正如在人称中寻到其来源的常识的形成一样;而且,意指在既肯定前提又摆脱结论的能力中牵涉着指称与表示的整个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