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痞子与硬汉】
上一次讲座,或者说上次聊天,我说过,无论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只要一提到“阿根廷”,必然会让人联想到两个词:“高乔人”和“探戈”。前者指一类人,后者指一类音乐。也许有人会说,这样的条件反射是普遍存在的心理现象。确实如此,至少我在美洲和欧洲的各个地区都验证过了。
乍一看,“高乔人”和“探戈”毫无共同之处。但是,我坚信二者是相关联的,尽管我知道高乔人从没跳过探戈,也不知探戈为何物,我甚至还有两个证据可以证明。两个证据都来自诗歌作品,而且或许都属于培根所说的反面例证。其中一个源自阿斯卡苏比的诗,他在诗作中用了两次“痞子”一词,还给“痞子”下了定义。但他从来没用过“探戈”一词,貌似也不知道探戈的“摇摆”(corte)舞步。我们的反面例证就藏在他的一段诗里,诗歌描写了一场舞会,地点大概在桑博龙邦湾海滩附近。诗人先是提到了他故事中的一个人物,一个支持统一派的高乔人,随即写道:
然后,他拉着他的舞伴
胡安娜·罗莎翩翩起舞,
半圈,一圈,
连绵不断的舞步。
啊,姑娘!她那腰肢
仿佛要折断!
于是,当卢塞洛再靠近,
她吝于再多摆动身体,
本该更加摇曳的动作,
现在只剩半分颜色。
如果阿斯卡苏比知道“摇摆”舞步,他必定会在这里用上“摇摆”这个词,也就绝不会选用明显不接地气的“摇曳”(dengue)一词了。
我们甚至可以想想奥斯卡·王尔德的那句话,自然是对艺术的模仿。按照这个思路,我们来设想一下,假如痞子要看点什么书,他必然会选择爱德华多·古铁雷斯的小说;假如痞子要看场什么演出,他必定会看乌拉圭的波德斯塔兄弟的《胡安·莫雷拉》。我的朋友尼古拉斯·帕雷德斯(我之前提到过他,后面我也还要再提到他)有个保镖叫胡安·穆拉尼亚。帕雷德斯在说起他这位大名鼎鼎的保镖的时候,我曾亲耳听到他用了这样的称呼:“老乡来了。”显然,他没怎么把穆拉尼亚当高乔人看待。
事实上,最早的那帮痞子确实是克里奥尔人,他们干的活也跟农活相差无几。毫无疑问,他们之间从不以“痞子”(compadre)相称。因为“痞子”这个词带有贬义。而且不仅是“痞子”这个词,由它衍生出来的两个词“小痞子”(compadrito)和“痞里痞气的人”(compadrón)也带有贬义。人们在用“小痞子”这个词的时候,是有点轻蔑的意味在里边的;“痞里痞气的人”则是指模仿痞子但不得要领的人,或是无意间举手投足很像痞子的人。
这样,我们就讲到了探戈的一个人物:痞子。和所有的典型人物一样,没有哪一个个体身上能够兼有“痞子”的所有特征。但是,痞子这个形象还是可以分成好几种类型。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这几种类型当中,我认为最有意思的一类痞子,也就是硬汉。
居然还有这样的一类痞子存在,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我并不是说所有的痞子都好勇斗狠,因为这样的说法有些荒谬。但是,大家想想一八八几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拉普拉塔、罗萨里奥或者蒙得维的亚郊区痞子过的是怎样的生活,想想他们在大杂院里的生活是怎样的贫穷、困顿和苦涩。然而,就是这帮人创造了我所称“崇尚刀剑和勇气的宗教”。当然,是爱德华多·古铁雷斯的小说以及由他的小说改编而成的戏剧给了我启发,所以我在我的某首诗里提出了“崇尚刀剑和勇气的宗教”这个说法。我说的就是这帮人,他们一心想要成为勇者(当然也不是人人都那么勇敢,有勇者,也必定有逞强和懦弱之徒),把勇敢当作人生的信条,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创立了一种宗教。
另一个例证出自《高乔人马丁·菲耶罗》。各位都知道,这本书出版于一八七二年。我觉得这个例证比前一个更具有说服力。借士官克鲁斯之口,埃尔南德斯也描写了一场郊区的乡村舞会。在这场舞会上,有个吉他手放开歌喉唱了几句,故意羞辱克鲁斯。克鲁斯先是用刀砍断了他的琴弦,紧接着跟他决斗,最后克鲁斯杀死了吉他手,还恶狠狠地说道:
看我把他开膛破肚,
肠子赔给他当琴弦。
在描写这场舞会的时候,有一节作者用了三个“ango”结尾的词押韵。第一个是来自西班牙的词fandango(方丹戈舞),第二个是changango(千甘戈舞)——在我小的时候,changango这个词用来指破或旧的吉他,我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个说法,最后还有一个是pango(混乱)。原诗说的是“顷刻间一片混乱”(Y todo se volvió pango),pango是混乱的意思。如果埃尔南德斯知道tango(探戈)这个词,他肯定会用“探戈”这个词来押韵,那可比用fandango(方丹戈舞)、changango(千甘戈舞)和pango(混乱)押韵容易多了。尤其是pango(混乱)这个词,除了在埃尔南德斯的诗中,我就没在别的地方听到或看到过这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