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这是我短篇小说选的第一卷。在我青年时代早期,也曾写过一些作品,但都不够成熟,我不愿将它们在此付梓出版。其中有几篇也曾出现在某本书中,但那本书早已不再发行,其他还有几篇散落在不同的期刊中,最好都将它们忘掉吧。这个集子的第一篇《雨》是我1920年在香港写成的,但创作的念头早在1916年冬季我穿行于南太平洋诸岛时就有了。最后一篇写于1945年的纽约,故事来源于我当时在报纸上碰巧读到的一则简短随笔,但我把故事发生的时间提前到了1901年——这样的故事我不想再写第二篇。
把若干小说合理排序,然后汇集到一卷书中,是作者必须要处理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假如众小说的篇幅都相差不多,那就很简单了;或者故事都发生在同一地区(local)(我倒愿意使用locale一词,但牛津词典上说这一拼法有误),那编排起来也是易事。在作者最终呈献给读者的作品中,如果各部分内容的排列有一定规律可循——即便读者对此并不能觉察,那对作者来说,也是让人欣慰的。一部长篇小说的结构无疑是清晰的——开头,中间,结尾,就此而论,一篇结构良好的短篇小说也应如此。
不过,我的短篇小说在篇幅上彼此相去甚远,有些短至一千六百字,有的长达其十倍,其中一篇甚至有两万字之多。我曾在世界绝大多数地方逗留过,在任何一地,倘若找不到可供写上一两篇小说的素材,我会待不上一秒钟。我写过凄惨的故事,也写过幽默的故事,要在其中找到某种平衡颇为艰难,但至少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方式,把篇幅参差不齐、国家背景不同、人物形象迥异的众多故事融汇在一部集子里,同时要让读者尽可能读得轻松,这似乎实在困难。虽然,让作品可读并非激励作者写作的动力,但一旦落笔,他是渴望自己的作品具有可读性的,为此,他会尽力让作品变得明白易懂。
基于此,在本卷书中,我会在几篇较长的小说之后尽可能放上几篇较短的——有的很短,有的会有五六千字;另外,我会像我经常做的那样,把发生在某一国家的同一地区(local,或locale)的故事放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我希望不管把读者带到了多么遥远的地方,他们都能找到自己的方位,而无须从中国一下子跳到秘鲁,然后再跳回来。

晚饭时,除了他、伊莎贝尔和她的父母外再无他人,他看着她将谈话导向了一种客客气气的闲聊。他突然想到,一个生活在断头台阴影下的女侯爵,明明知道不再拥有明天,却仍能以这种方式,轻轻松松地将一天的事务处理掉——她精美的五官、贵族般稍短的上嘴唇以及浓密的金发都让人想到她就是一名女侯爵,即便算不上多么闻名,但她显而易见拥有芝加哥人最好的血统。餐厅的设计跟她的柔美容貌十分融洽,这是根据威尼斯大运河畔一座宫殿的样子建造的,伊莎贝尔请来一名英国设计师按照路易十五时期的风格对其进行了布置。优雅的设计使人联想到那位多情的君主,这使伊莎贝尔的可爱增加了几分,同时也从中获得了更加深厚的意蕴。伊莎贝尔有一颗储藏丰富的头脑,所以她的谈话无论多么随意,都不会流于轻率。现在她谈到了和母亲下午去听的音乐会,谈到了一名英国诗人在礼堂做的演讲,谈到了政治形势,以及父亲在纽约花五万美元购买的古代大师的绘画作品。听着她的侃侃而谈,贝特曼备感舒心。他觉得自己再一次回到了文明世界,回到了文化和荣耀的中心,至于内心里纠缠着他、触逆着他,喧嚣不止的几个声音,终究安静了下来。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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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坐着一辆年老牝马拉的摇摇晃晃的轻便马车回来接他,他们沿着海边的一条大道向前驶去。道路两旁是成片的椰子和香草种植园,不时看到黄色、红色、紫色的巨大芒果掩映在葱郁的绿叶之间;时而还可瞥见水平如镜的蓝色湖,以及长着高大棕榈树的优美小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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