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这是我短篇小说选的第一卷。在我青年时代早期,也曾写过一些作品,但都不够成熟,我不愿将它们在此付梓出版。其中有几篇也曾出现在某本书中,但那本书早已不再发行,其他还有几篇散落在不同的期刊中,最好都将它们忘掉吧。这个集子的第一篇《雨》是我1920年在香港写成的,但创作的念头早在1916年冬季我穿行于南太平洋诸岛时就有了。最后一篇写于1945年的纽约,故事来源于我当时在报纸上碰巧读到的一则简短随笔,但我把故事发生的时间提前到了1901年——这样的故事我不想再写第二篇。
把若干小说合理排序,然后汇集到一卷书中,是作者必须要处理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假如众小说的篇幅都相差不多,那就很简单了;或者故事都发生在同一地区(local)(我倒愿意使用locale一词,但牛津词典上说这一拼法有误),那编排起来也是易事。在作者最终呈献给读者的作品中,如果各部分内容的排列有一定规律可循——即便读者对此并不能觉察,那对作者来说,也是让人欣慰的。一部长篇小说的结构无疑是清晰的——开头,中间,结尾,就此而论,一篇结构良好的短篇小说也应如此。
不过,我的短篇小说在篇幅上彼此相去甚远,有些短至一千六百字,有的长达其十倍,其中一篇甚至有两万字之多。我曾在世界绝大多数地方逗留过,在任何一地,倘若找不到可供写上一两篇小说的素材,我会待不上一秒钟。我写过凄惨的故事,也写过幽默的故事,要在其中找到某种平衡颇为艰难,但至少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方式,把篇幅参差不齐、国家背景不同、人物形象迥异的众多故事融汇在一部集子里,同时要让读者尽可能读得轻松,这似乎实在困难。虽然,让作品可读并非激励作者写作的动力,但一旦落笔,他是渴望自己的作品具有可读性的,为此,他会尽力让作品变得明白易懂。
基于此,在本卷书中,我会在几篇较长的小说之后尽可能放上几篇较短的——有的很短,有的会有五六千字;另外,我会像我经常做的那样,把发生在某一国家的同一地区(local,或locale)的故事放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我希望不管把读者带到了多么遥远的地方,他们都能找到自己的方位,而无须从中国一下子跳到秘鲁,然后再跳回来。
晚餐结束了,伊娃和她母亲留下来收拾餐桌,而三位男士在阳台上坐下。天气是煦暖的,夜晚盛开的白花使空气中弥漫着清香。一轮圆月轻移在晴朗的夜空,在宽阔的海面上照出一条光的通道,伸向永恒世界的无垠王国。阿诺德·杰克逊开始讲起话来。他的声音浑厚而富有音乐节律。他讲到了本地人及这个国家的古老传说,讲到了过去发生的离奇故事和探险未知世界的危险经历,谈到了爱情与死亡,憎恨和复仇;他还讲到了发现遥远岛屿的探险家,在岛上定居并娶了大酋长女儿的水手,以及在银色沙滩上度过丰富人生的赶海人。贝特曼起初感到羞辱和恼怒,满脸阴沉地听着,但很快,阿诺德语言中的某种魔力掌控了他,他坐在那里听得入了迷——浪漫的海市蜃楼遮蔽了普通日子的光线。他忘记了阿诺德·杰克逊有一副如簧巧舌,忘记了他正是靠着他的巧舌从轻信的民众身上骗得了大量金钱,忘记了也是那副舌头让他差一点就逃离了刑事惩罚吗?没有人比他更辩才无碍,没有人对层层推进的表达方式有着更敏锐的感觉。突然,他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