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这是我短篇小说选的第一卷。在我青年时代早期,也曾写过一些作品,但都不够成熟,我不愿将它们在此付梓出版。其中有几篇也曾出现在某本书中,但那本书早已不再发行,其他还有几篇散落在不同的期刊中,最好都将它们忘掉吧。这个集子的第一篇《雨》是我1920年在香港写成的,但创作的念头早在1916年冬季我穿行于南太平洋诸岛时就有了。最后一篇写于1945年的纽约,故事来源于我当时在报纸上碰巧读到的一则简短随笔,但我把故事发生的时间提前到了1901年——这样的故事我不想再写第二篇。
把若干小说合理排序,然后汇集到一卷书中,是作者必须要处理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假如众小说的篇幅都相差不多,那就很简单了;或者故事都发生在同一地区(local)(我倒愿意使用locale一词,但牛津词典上说这一拼法有误),那编排起来也是易事。在作者最终呈献给读者的作品中,如果各部分内容的排列有一定规律可循——即便读者对此并不能觉察,那对作者来说,也是让人欣慰的。一部长篇小说的结构无疑是清晰的——开头,中间,结尾,就此而论,一篇结构良好的短篇小说也应如此。
不过,我的短篇小说在篇幅上彼此相去甚远,有些短至一千六百字,有的长达其十倍,其中一篇甚至有两万字之多。我曾在世界绝大多数地方逗留过,在任何一地,倘若找不到可供写上一两篇小说的素材,我会待不上一秒钟。我写过凄惨的故事,也写过幽默的故事,要在其中找到某种平衡颇为艰难,但至少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方式,把篇幅参差不齐、国家背景不同、人物形象迥异的众多故事融汇在一部集子里,同时要让读者尽可能读得轻松,这似乎实在困难。虽然,让作品可读并非激励作者写作的动力,但一旦落笔,他是渴望自己的作品具有可读性的,为此,他会尽力让作品变得明白易懂。
基于此,在本卷书中,我会在几篇较长的小说之后尽可能放上几篇较短的——有的很短,有的会有五六千字;另外,我会像我经常做的那样,把发生在某一国家的同一地区(local,或locale)的故事放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我希望不管把读者带到了多么遥远的地方,他们都能找到自己的方位,而无须从中国一下子跳到秘鲁,然后再跳回来。
“我以前阅读是为了应付考试,是为了在交谈时不被驳倒,是因为课堂要求,在这里读书是为了快乐。我学习如何讲话,你知道交谈是生活中最大的快乐之一吗?但交谈需要悠闲,而我以前总是过于忙碌。逐渐地,原来生活中对我极为重要的一切开始显得琐碎、庸俗。匆匆忙忙有什么用?苦苦奋斗又有什么用?现在我觉得芝加哥是个黑色、灰暗的城市,如石头般冷酷无情——就像一座监狱,混乱永无止息。人忙忙碌碌到底有什么价值?每个人都享受到最美好的生活了吗?那不是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初衷吗?难道就整天急匆匆去上班,连续工作到黑夜,再急着赶回家吃饭,饭后到剧场看场演出?我的年轻时代不是要这样度过吗?青春如此短暂,贝特曼。当我年纪大了,我还有什么可期待的?依然早上从家里赶到办公室,工作到晚,再匆忙回家吃饭、看演出吗?如果你发了大财,这或许也值得——但我不知道能不能发财,这因人而异;假如你发不了财,那还值得吗?我希望生活更有意义,贝特曼。”
“那你在生活中看重什么?”
“恐怕你要笑话我了,贝特曼,我看重的是真、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