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最初由伽里玛出版社于一九五五年出版,
列入“随笔”(Les Essais)丛书,题目为“论特权”。
▷前言
这些杂论写作于不同时期,是通过各自不同的视角,却都回应着同一个问题,即特权享有者如何能够对自己的处境进行思考?旧贵族阶级认识不到这一问题:他们捍卫自己的权利,他们使用这些权利却并不费心去赋予它们以合法性。上升阶段的资产阶级则相反,他们打造了一种对自身解放有利的意识形态;成为统治阶级后,资产阶级无法想象杜绝这种意识形态的遗产。但是任何的思想都是旨在普遍性的:按照普遍方式来为拥有一些特别利益而辩护并非轻易之举。
有一个人,他敢于系统地承担起自己的特立独行、与世人隔膜、利己主义,他就是萨德。我们的第一篇研究就是献给他的。他作为用利剑来确立自己特权的那个贵族阶级的后代,受到资产阶级哲学家们的理性主义思想的吸引,他曾尝试在两个阶级的态度之间进行一种有趣的综合。他通过自己最极端的形式,要求将自身的愉悦作为绝对法则,企图从意识形态上确立这一要求。他失败了。不论是在他的人生中还是在他的作品中,他都不曾克服唯我论的那些矛盾。至少他的功劳在于他曾经张扬地揭示出特权只可能是利己主义意义的一厢情愿,不可能在所有人眼中赋予特权以合法性。通过将暴君的利益与奴隶的利益置于不可调和的地位,他预感到了阶级斗争。这正是为何普通的特权享有者对这个极端的人感到恐惧。承认这样的不公正,便是承认别有一种正义存在,就是质疑自己的人生和自我。这种解决办法不会让西方的资产阶级感到满意。资产阶级希望安然地拥有自己的权利却不需努力、不冒风险:他们想要把他们的公正变成普遍的公正。我的第二篇文章是对一个个别案例的分析。鉴于文化本身是一种特权,许多知识分子站在最大利益的阶级一方:我们将看到他们中间的一位是通过哪些作假和怎样的诡辩来重新努力混淆普遍利益和资产阶级利益。所有这些案例中,失败都是注定的:特权享有者不可能从学理上承担起他们的实践态度。他们除了浑浑噩噩和自欺之外别无良策。
布里索曾经证明,所有权不基于任何自然基础;是社会拼凑出这种极不公平的制度。“在自然中没有任何排他性的所有权,”布里索写道。“这个词从自然的法则中被划去;那个不幸的挨饿的人可以拿走、吃掉这个属于他的面包,既然他饿了:饥饿,这便是这法则的名称。”萨德几乎是用相同的字眼,在《闺房哲学》中要求用享乐的概念来代替所有权的概念;当穷人起而反抗所有权而富人只想着通过新的独占来增加它,所有权如何能自诩构成一种普遍受到承认的权利?必须通过一种财富与处境的完全平等来削弱最强者的力量,而不是通过一些无用的法律。但是实际上是那些强者制定了这些对自己有利的法律;他们的傲慢自大以最丑恶的方式从他们窃取权利来强加于人的那些惩戒中表现出来。贝卡里亚曾支持这样的观点,惩罚的目的是补偿,但是任何人都不应当企图责罚别人。继他之后,萨德以辛辣的方式起而反对任何赎罪特征的惩罚:噢,屠杀者们,拘禁者们,总之各种统治下和所有政府的蠢货们,你们什么时候才会喜爱认识人类的学问胜过关押人和处死人的学问?他起而反对的首先就是死刑;人们企图用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来为之辩解,但这仍旧是在现实中没有任何根基的一种幻想;首先,在主体本身之间相互性并不存在,主体的存在是没有共同标准衡量的;再者,在一桩出于激情或者需求冲动地完成的杀人行为和由法官们预谋的冷静的谋杀之间没有任何相似;那么后者如何能够以任何方式来补偿前者呢?远没有减轻自然的残酷,社会只懂得通过竖立断头台来加剧这残酷。实际上,社会只是在用更大的恶来对付恶;没有什么赋予它权利来要求我们对它忠实。霍布斯和卢梭所要求的著名契约只不过是个神话:个体的自由如何在压迫它的秩序中得到承认?约定既不适合强者,他们放弃特权没有任何好处,也不适合弱者,约定承认了他们的劣势;在这两个集团之间,只可能存在一种战争状态,每一方都有着自己的价值,与对方的价值不可调和。当他从一个人口袋里拿了一百金路易的时候,他正在做着一件对自己非常正义的事情,虽然那个被偷的人一定会拿另一种眼光来看他。在借“铁心”这个人物所说的言论中,萨德猛烈地揭露了资产阶级的故弄玄虚,那就是将本阶级的利益确立为普遍原则:不可能有任何普遍道德,因为个体在其中生活的具体处境并非是均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