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这是我短篇小说选的第一卷。在我青年时代早期,也曾写过一些作品,但都不够成熟,我不愿将它们在此付梓出版。其中有几篇也曾出现在某本书中,但那本书早已不再发行,其他还有几篇散落在不同的期刊中,最好都将它们忘掉吧。这个集子的第一篇《雨》是我1920年在香港写成的,但创作的念头早在1916年冬季我穿行于南太平洋诸岛时就有了。最后一篇写于1945年的纽约,故事来源于我当时在报纸上碰巧读到的一则简短随笔,但我把故事发生的时间提前到了1901年——这样的故事我不想再写第二篇。
把若干小说合理排序,然后汇集到一卷书中,是作者必须要处理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假如众小说的篇幅都相差不多,那就很简单了;或者故事都发生在同一地区(local)(我倒愿意使用locale一词,但牛津词典上说这一拼法有误),那编排起来也是易事。在作者最终呈献给读者的作品中,如果各部分内容的排列有一定规律可循——即便读者对此并不能觉察,那对作者来说,也是让人欣慰的。一部长篇小说的结构无疑是清晰的——开头,中间,结尾,就此而论,一篇结构良好的短篇小说也应如此。
不过,我的短篇小说在篇幅上彼此相去甚远,有些短至一千六百字,有的长达其十倍,其中一篇甚至有两万字之多。我曾在世界绝大多数地方逗留过,在任何一地,倘若找不到可供写上一两篇小说的素材,我会待不上一秒钟。我写过凄惨的故事,也写过幽默的故事,要在其中找到某种平衡颇为艰难,但至少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方式,把篇幅参差不齐、国家背景不同、人物形象迥异的众多故事融汇在一部集子里,同时要让读者尽可能读得轻松,这似乎实在困难。虽然,让作品可读并非激励作者写作的动力,但一旦落笔,他是渴望自己的作品具有可读性的,为此,他会尽力让作品变得明白易懂。
基于此,在本卷书中,我会在几篇较长的小说之后尽可能放上几篇较短的——有的很短,有的会有五六千字;另外,我会像我经常做的那样,把发生在某一国家的同一地区(local,或locale)的故事放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我希望不管把读者带到了多么遥远的地方,他们都能找到自己的方位,而无须从中国一下子跳到秘鲁,然后再跳回来。

关注

麦金托什没睡好觉,他憎恶地看了看面前放着的番木瓜、鸡蛋和熏肉。昨晚的蚊子简直让人疯狂,它们在他睡觉的蚊帐周围四处乱飞,数量多得惊人,发出残酷、吓人的嗡嗡声,仿佛是远处的管风琴发出的无休无止的音符。任何时候当他恹恹欲睡时,又突然惊醒过来——他相信有一只蚊子进了蚊帐。天太热了,他只能裸身睡着,但也只是在床上辗转反侧罢了。暗礁上的浪花发出的单调的轰鸣声逐渐变得清晰起来,而平时是听不到的,因为它从来没有停止过,从来都是那么有规律地进行着,但现在,它的律动却如锤子般敲打着你疲惫的神经。麦金托什攥紧了拳头控制着自己、忍耐着,一想到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止那个声音——因为它会永远持续下去,就让他无法忍受,仿佛他的力量能跟无情的自然之力相媲,这个时候他的心中会腾起一股疯狂的破坏冲动,他觉得必须要控制好自己,否则就会疯掉。现在他朝窗外的湖和标示着暗礁的白沫带看去,那儿的壮观景象让他憎恨地颤栗起来,而万里碧空如一只翻转的碗将它罩了进去。他点上烟斗,翻了翻几天前从阿皮亚运来的一摞奥克兰报纸。最新的报纸也是三周前的了,给人的印象是内容极端无聊。

——《麦金托什》

他骑上那匹灰不溜秋的老母马,在岛上四处游逛着,从未厌倦过它的美丽。当他漫步在椰子丛林中芳草萋萋的大道上,优美的景致常让他驻足欣赏起来。偶尔来到一个当地人村落,他会停下来,酋长给他端来一碗卡瓦酒;看着那些有着高高的茅草屋顶的钟形小屋像蜂巢一样排列着,他肥胖的脸上荡漾着笑意。他的视线又停留在一大片碧绿的面包树上,不尽的喜悦在心中流淌。
“天哪,跟伊甸园一样。”
有时他会沿着海岸前行,透过树丛,能瞥见浩瀚的空荡荡的海面,没有一张船帆打破它的孤寂;有时他爬上小丘,一大片土地就会尽收眼底,一个个小村落掩映在高大的丛林当中,就像一个世界王国,他会在那里心醉神迷地坐上一个小时。不过他无法用言辞来表述情感,非要如此,说出的也只是下流的玩笑话,仿佛他的情绪如此狂暴激烈,只能诉诸于粗野才能消除紧张。

这一天在慢慢消逝,午饭后麦金托什想睡上一觉,但心中的愤怒让他无法入睡;他想读点东西,文字在他眼前漂浮起来。阳光毒辣辣地照射着,他渴望下雨,不过他知道雨水也不会带来清凉,只能让空气变得更加闷热和潮湿。他是个土生土长的阿伯丁人,他的心突然向往起那个城市的花岗岩街道上拂过的阵阵凉风。在这里他是个牢犯,不仅被那片温热的大海囚禁,还被那个可怕的老头囚禁着。他感到头疼,用手压了压——他真想把他杀掉。不过他还是强打精神,想做点什么事来分散一下注意力。既然读不下去,他觉得可以把私人文件整理一下,他一直来就想做,但总是一推再推。他打开书桌抽屉,拿起一小摞信件,这时看到了自己的那把左轮手枪,一刹那间他突然有了股杀掉自己的冲动,这样就可以逃脱让人无法忍受的禁锢了,但念头转瞬即逝。他注意到由于空气潮湿,手枪已稍稍生锈了,他拿出油布开始擦拭起来。

麦金托什看着他把烟斗里的烟灰敲出来——这个人保持着原始的活力,生命力旺盛,想到死亡正盘旋在他的头顶之上,真让人觉得奇怪。麦金托什冷峻、忧郁的眼睛里掠过一丝淡淡的笑意。
“要我跟你一起去吗?”
“老天,你跟我去干什么?我坐马车去,能拉我一个人就不错了,三十多英里的路,可不想再拉你。”
“或许你还不太明白马塔图的村民怎么想的,我觉得跟你一起去会更安全些。”
沃克爆发出一阵轻蔑的大笑。
“做剪报时你才有大用,我最不擅长的就是紧张兮兮。”
笑意从麦金托什的眼睛蔓延到了嘴唇,但让其变得痛苦和扭曲。
“上帝要想毁灭谁,首先使他失去理智。”麦金托什说。
“你究竟在说啥?”沃克问。
“拉丁语,”麦金托什一边往外走一边回答。
现在他微微笑了,情绪也变了——他已做了力所能及的一切,其余的就交给命运吧。晚上他睡得非常安稳,几周来都没睡得这么好过。第二天早上醒来后,他就出去了。一夜安眠后,他觉得清晨的空气如此清新,让人身心舒泰。大海愈加湛蓝,天空更为明亮,远远好过大多数日子。信风阵阵,让人神清气爽;微风轻拂,湖上波光粼粼,宛如没刷好的天鹅绒。他觉得自己更强壮、更年轻了,热情洋溢地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午餐后,他睡了一觉。黄昏时分,他给自己的枣红马装上马鞍,然后骑上去,慢悠悠地穿过了丛林。他仿佛要用全新的目光去把一切看个遍——他终于觉得正常多了,最不寻常的是,他现在可以把沃克完全置于脑后不去管他,就好像他从来没存在过一般。
他回来得很晚,一路骑行让他身上发热,于是又洗了个澡。然后,他坐在阳台上抽起了烟斗,看着湖面上天色正渐渐隐去——夕阳中的湖,蔷薇色、紫色和绿色相互交映,异常美丽。他觉得跟这个世界、跟自己的关系又融洽起来。厨师出来问他晚饭已经做好,要不要再等一等,麦金托什友好地看着他笑了,他看了看表。
“七点半了,最好不要等了,头儿何时回来说不准。”
厨师点点头。过了一会,麦金托什看到他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穿过了院子。他懒洋洋地起身,到餐室吃了饭。那个发生了吗?“不确定性”真的很有意思,麦金托什在默然中轻笑起来。今天食物似乎不像平时那样寡淡无味,即便仍是汉堡牛排——厨师想不出新花样时必然会做的一道菜,味道也奇迹般地变得鲜美喷香了。晚饭后,他懒散地走到阳台去拿本书,他喜欢这种纯粹的宁静。现在,夜幕已经降临,星星在空中闪烁。他喊了一声,叫人送一盏灯过来。过了一会儿,中国人赤着脚啪踏啪踏地过来了,一束灯光刺破了四周的黑暗。他把灯放在办公桌上,然后悄无声息地走出了房间。麦金托什站在那里突然像被钉在了地板上——在那堆杂乱的报纸中间,他看到了他的左轮手枪。他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全身大汗淋漓。一切已经结束了。
他用颤抖的手拿起枪,四个弹膛已经空了。他停顿了一会,满腹疑虑地看着外面的夜色,但那里没有任何人。他迅速把四颗子弹塞进弹膛,然后把枪锁进了抽屉。
他坐下来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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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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