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以为,时间在任何地方都是一种均量的、匀速的东西,就像平均分派而且方正整齐的一块块透明流体。不,其实这只是我们肉体感受到的时间,比方说是我们按部就班地诞生、发育、衰老直至死亡。但人不是树,更不是石头。也许,在某种物理的时间之外,对于人更有意义的是心理时间。
一个人的幼童期总是漫长的,一个人在动荡时期、危险时期、痛苦时期所感受的时间也总是漫长的。毫无疑问,漫长是一种感受,出于人们特别敏感的神经,特别明晰的记忆,特别丰富的新知。在一些日子过得舒适而单调的人那里,在一天被一百天重复而一年被十年重复的生活里,我们则可以看到相反的情况:时间不是拉长了,不是放大和增容了,而是越来越匆促,越来越缩短,最后几乎成了一个零,眨眼之际就无影无踪。某一天,人们突然发现镜中的老人就是自己,免不了瞪大恐惧的双眼。
同样的道理,我们知之甚少的时间,比方古人的时间,比方遥远国度的时间,总是模糊不清,几近消失,足以忽略,就像远方的一切,都在我们视野的尽头微缩如尘,与空无没有多少差别。我以前读美国小说,就发现我对那个国家的二十年代和四十年代,常常混同莫辨。而英国的十三世纪和十五世纪似乎更是一回事。我暗自吃惊,一本小说背后一代人或好几代人绝不可混同也绝不可忽略的生生死死,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漫长,为什么可以在我这里悄悄漏失,为什么短促得只能供我翻翻书页甚至打出一个哈欠?
原因很简单:我太远,不能看清那里的一切。
时间只是感知力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