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写于一八六一年,是他当时对目的之含义所做的理解。诚然,他身陷囹圄,痛苦难熬,在西伯利亚坐牢四年,苦役六年,吃尽苦头。然而一旦重获自由,他便意识到真正的目的,真正希望的自由,是更为深刻的东西,跟从监狱释放不相干。一八七七年他写下的妙语,我很乐意拿来与刚才引述的话相比较:
“不应该为任何目的糟蹋自己的生命。”(《书信集》第四四九页)
因此,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看来,我们有一个高超而隐秘的生活依据,常常对我们本人也是隐秘的,截然不同于我们当中大多数人对其生活所规定的外表目的。
——〔在老鸽舍剧院的系列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