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无主义》【荷兰】诺伦·格尔茨
虚无主义(nihilism),就像“时间”(根据奥古斯丁)或“色情作品”(根据美国最高法院)那样,是这样一种概念:我们全都非常确定自己知道它们的意思,除非有人要我们给它们下定义。Nihil意味着“虚无”(nothing),-ism意味着“意识形态”(ideology)。但当我们尝试把这两个术语合并时,合并的结果似乎立即拒绝了它自身,因为虚无主义是“关于虚无的意识形态”(ideology of nothing)。这一观念看上去是无意义的,除了意味着某人“相信虚 无”,实在没有更多的作用:相信某物意味着存在某种可 以被相信的东西,但是如果某物只是虚无,那么就不存在 被相信的东西,那么相信虚无就是一种自我反驳的观念。
——「第一章 为什么“一切都无所谓”有所谓?」
康德想要从怀疑论那里拯救道德——这种怀疑论来自把道德主张建立在诸如上帝的存在或人类经验这样偶然的基础之上。他于是主张道德应该能 够建立在理性的确定基础之上。运用推理的“纯粹性”, 康德在合理性中发现了一条“纯粹的”道德法则,可适用于任何环境、任何时间中的任何理性的存在。根据康德, 只要行为能够被普遍化而不产生逻辑矛盾,这些行为就都是道德的。
康德提供了一条可以摆脱人类传统和经验的偶然性的道德法则。它的真理性,就像科学法则的真理性一样是先天的。但正像康德被迫承认的那样,人并非完全理性的存在。正是由于人的“不纯粹性”,我们不仅不能自觉遵守道德法则,甚至不能证明曾经有人遵守过道德法则,包括我们自己。根据定义,一种先天的道德法则不可能被经验所证明,就像先天的因果关系法则不可能被经验所证明那样。于是,就像康德通过让科学的真理性远离经验而令科学免受怀疑论的侵扰,康德通过让道德的真理性远离经验来保证道德免受怀疑论的侵扰。
相应的,道德的有意义性似乎也被康德移除了,就像他从科学那里移除了有意义性那样。康德把道德简化成一个数学问题。而且就像对待数学问题那样,康德宣称我们不应当关注道德是否让我们幸福,而应当关注道德是否为真理。事实上,康德要走得更远。他宣称我们应当遵守道德法则,即使它让我们痛苦,即使它会杀死我们,因为我们是理性的存在,遵守理性的法则就是我们的“义务”。康德也因此认为,我们应该牢记于心的,不是我们的幸 福,不是我们的生命,而是我们的“尊严”。凡是理性的东西都必须被遵守而不论后果如何:因为像人类的经验、幸福和传统,其后果都只是偶然的、不纯粹的、现象性的和没有尊严可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