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福永光司​

▷新订版序(如图)

庄子勾勒出大鹏的逍遥——振翅间掀起惊涛骇浪,乘飓风而上,展翅翱翔。这是大鹏雄浑壮阔的飞翔。然而,不言自明的是,大鹏实则暗指那些超脱于世间纷扰之外的绝对者。绝对者是不受凡尘琐事束缚,向着更为广阔之世界阔步而行的至大之人。于庄子而言,绝对者即超脱者。凡世之中充斥着无奈、妥协、自欺与沉迷。这些杂念都是让人精神滞留凡间而无法超脱的阻力。遑论还有那些来自价值与规范的恐吓,紧紧束缚住人们健全的生命。那些苍白的思维陷阱,让人们忌惮过去、恐惧未来。这一切都在阻碍人们飒爽的生命与健全的精神的超脱。而超脱者则冲破了一切的束缚。庄子认为,只有超脱之人才能解放世人,为世间带来美丽、光明与和谐。而大鹏,正是这超脱之人的象征。(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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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贡曰:“然则夫子何方之依?”曰:“丘,天之戮民也。虽然,吾与汝共之。”子贡曰:“敢问其方?”孔子曰:“鱼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相造乎水者,穿池而养给;相造乎道者,无事而生定。故曰: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

接下来,子贡听了孔子对于“游方之外者”的说明,问道:
“老师,您方才将自身称为‘游方之内者’,那么,您所遵循的‘方’,也就是生活的规范,具体是怎样的呢?”
“我是受上天惩戮的罪人,也就是命中注定要在世俗世界沉浮之人。但是,我仍然同你们一样,想要努力成为他们那样游于超越世界的超越者。”
“那您具体又是怎样努力的呢?”
“只有在水中,鱼才能真正成为一条鱼。也正是因此,只要掘地为池,放鱼入水,鱼便能自然生长。同样,人之所以成为真正的自我,是因为有道。遵循道之自然,摒弃人为,无思无为,将自身被赋予的当下,仅看作当下而活,便能够得到真正充实的人生。有言道,‘鱼相忘于江湖,人相忘于道术’。鱼儿在浩渺的江河湖海中享受真正的解放,人们在万物齐同的实在本身中忘却一切主观人为,由此,才能够逍遥于无拘无束的生命的自由中。”
“天之戮民”与《德充符》中叔山无趾用来评论孔子的那句“天刑之”异曲同工,皆是用来形容那些背负着在世俗世界中沉浮之命运的人。“相造乎水”与“相造乎道”二句中的“造”与“成”相同。“无事而生定”的“定”,此处援引清代俞樾的解释,可视作是将“足”字误写而成的。《在宥》中有“举天下以赏其善者,不足;举天下以罚其恶者,不给”的写法,其中“足”与“给”成对出现的例子可为这一说法佐证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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