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博科夫长篇小说研究》by 邱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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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面上看,纳博科夫的文学创作以艺术为主旨;从根本上看,纳博科夫的文学创作仍然以生命本体的终极体验为主旨。纳博科夫认为,人的本能和本性以艺术创造的形式存在,并且借助艺术的建构使生命具有存在的方式、秩序和意义。艺术创造使人产生一种必然感,这种必然感是人在时空位移中的客观存在所带来的体验。由此可以判断,纳博科夫认为人的生命与艺术创造具有同质同构造,鉴于这种同质同构造的存在,人们将在文学创作中获得一种存在的时间感。人们一旦获取这种时间感,便具有追溯过去、把握现在以及预测未来的能力,从而使人们从时间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摆脱时间对人们的奴役和控制。
——「绪论」
叙述者是小说的组织者,是作者在小说中设置的代言人。略萨认为,叙述者是由话语创造的实体,而不是现实存在的人,“他是一个叙述行为的直接进行者,这个行为通过对一定叙述话语的操作与铺展最终创造了一个叙事文体”。叙述者决定小说的叙事声音和叙事视角,在小说中发挥重要作用。在传统小说中,叙述者是全知全能的,能够以各种声音影响乃至决定读者对小说中人物或事件的判断。作者通过叙述者牵制读者的阅读,使读者在不自觉间依据叙述者所想对于叙述的人物或事件产生认同或者抵触,不给读者任何自己判断的空间,这是通过叙述者施加在读者身上的阅读影响,前提是读者必须相信叙述者。
小说理论家布斯最先提出不可靠的叙述者的概念。布斯的定义为:“‘可靠的叙述者’是指按照隐含作者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来讲话或行动的叙述者,‘不可靠的叙述者’则是指其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与隐含作者不一致的叙述者。”布斯认为,不可靠的叙述者是不能代表隐含作者观点和价值的叙述者。由于当时隐含作者的概念尚未澄清,因此不可靠的叙述者的界定也比较模糊。进而布斯又提出“隐含作者”的概念。布斯指出,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往往会制造“一个‘他自己’的隐含的替身”,即隐含作者,或称为作者潜在的“替身”。隐含作者不会凸显于作品的文本之上,而是要凭借“对一部完成的艺术整体的直觉理解;这个隐含作者信奉的主要价值,不论他的创造者在真实生活中属于何种党派,都是由全部形式表达的一切”,因此隐含作者潜藏于小说的行文之中,是现实作者在文本中的代言人。读者只能通过对文本的各个层面的分析,才能对作者的形象形成一个基本的概念,然而读者推断出的作者并不是真实的作者,只有深入分析小说的文本,才能发掘潜藏于小说行文之中的隐含作者。隐含作者与隐含读者相对应,既然有隐含作者就应该有隐含读者,隐含读者的形象需要由隐含作者在小说的文本中构建。隐含读者与隐含作者的互动决定隐含作者价值观的形成。由于隐含读者和隐含作者的存在,使叙述者可靠与不可靠的界限更加模糊,叙述者的可靠性判断也难以界定。因此,里蒙·凯南拓展上述定义,进一步界定了可靠的叙述者与不可靠的叙述者:“可靠的叙述者是这样的一个人,对于他所讲述的故事及对故事的议论,读者应当作为小说事情的权威性陈述。而另一方面,不可靠的叙述者是这样的一个人,对于他所陈述的故事与/或对故事的议论,读者有理由怀疑。”里蒙·凯南认为不可靠的叙述者“讲述的故事或者和对故事的评论有理由引起读者的怀疑”。叙述者的不可靠性是读者与叙述者互动的结果,一旦叙述者的叙述不符合读者对于真实、客观的期待,或者叙述者的价值观违背读者的价值观,那么读者便有理由怀疑叙述者叙述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