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过去的诗人在百年后,甚至千年后,又重新被人认识,又能发生作用,在文学史上是数见不鲜的事,人们把这现象称作“某某的再生”。所谓再生,按照情形的不同,有的由于“同”,有的由于“异”;前者是一个时代的精神在过去某某诗人的身上发现同点,起了共鸣,后者是一个时代正缺乏某某诗人的精神,需要他来补充。
——《杜甫和我们的时代》
理智当时在积极方面把人类从种种阻碍进步的错误观念里解放出来,建设健全的、朴质的人生。另一方面,它却往往给人的活动划了一个范围,把热情与理想都摒除在这个范围以外。歌德把这个世纪称作“自作聪明的世纪”,他在他的《颜色学》里有一段谈到18世纪,他说这世纪“太自负某一种明白的理解,并且习于按照一个现成的尺度衡量一切。怀疑癖与断然的否认互相轮替,这样产生同一的作用:一种傲慢的自足和一种对于一切不能立即达到、不能一目了然的事物的拒绝。哪里有对于高尚的、不能达到的要求的敬畏的心呢?哪里有对于一种沉潜于不可探求的深处的严肃的情绪呢?对于勇敢而失败的努力的宽容是如何稀少!对于缓缓的演变者的忍耐是如何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