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勃朗的眼睛:天才与他的时代》
【英】西蒙·沙玛

「献给约翰·布鲁尔、加里·施瓦茨,
及同住“克利俄之家”的所有房客。」

我们应为胆敢谈论绘画而感到汗颜。

—— 保罗·瓦雷里

【第一部 一名画家的前途】

▷第一章 本质

图注:伦勃朗,《戴护喉的自画像》,约1629年。木板油画,38厘米×30.9厘米。纽伦堡,日耳曼国家博物馆

伦勃朗(Rembrandt)曾身披盔甲给自己画像。他穿的并非全身套甲。没有人愿意穿那样的成套盔甲,除了骑兵,因为骑兵极易被长矛兵从马肚子底下刺到。但是,伦勃朗会经常性地戴上他那副护喉。这是一副用铰链连在一起的领甲,用来保护头颈底部、锁骨和上背部,领甲上方系着一条丝质骑马领巾或者围巾,看起来非常得体;这一抹钢铁让他不致被人认为过于轻浮。不过他并不打算去军营报到,尽管他二十三岁了,已到参军的年龄,尤其是兄长在磨坊中惨遭意外、落下了残疾以后。这是一件在社交场合穿的盔甲,带有一种军装的时髦感,就像20世纪久坐的政客们装模作样地穿在身上的戎装,或者“都市伞兵”穿的防弹背心一样。正是这副铆钉闪闪发光的护喉,给予了伦勃朗一种不用入伍便可展现出的军人风度。

关注

伦勃朗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军人是应景的。当然,一个“人”(person)在17世纪意味着一个“形象”(persona):一种伪装,或由一个演员扮演的角色。伦勃朗在扮演他自己,脸部深深的阴影和粗糙的处理方式,使这张面具变得复杂,暗示出他在所扮演的角色和他本人之间艰难地寻求平衡。没有任何一名画家像伦勃朗那样了解社交生活中的戏剧性。他能在人身上看到演员,也能在演员身上看到人。西方艺术史上最早描绘舞台生活——更衣室和剧院服装部——的画作就出自他之手。但是,伦勃朗的戏剧并不局限于剧场门内。他按照历史人物和同代人各自选定的形象来画他们,仿佛当着观众的面,对他们的规定动作进行彩排。然而,他给自己分配的却是一些生动的小角色,如圣司提反(St. Stephen)殉道和耶稣受难时的行刑者、被加利利海上翻腾的湖水吓坏了的水手,只偶尔扮演一些重要的主角,比如在酒馆里嫖娼的回头浪子。伦勃朗和莎士比亚一样,都认为全世界就是一个舞台,并且他对上演这出戏时所需的所有技巧了了分明:阔步走和碎步走,衣着和脸妆,全套姿势和怪相,挥舞手部和转动眼球,捧腹大笑和几近昏厥地啜泣。他知道如何去引诱、恐吓、哄骗、安慰一个人;如何忸怩作态或郑重布道;如何挥舞拳头或袒露胸脯;如何犯下罪孽,又如何弥补罪过;如何杀人,又如何自杀。从来没有哪个艺术家会如此痴迷于塑造角色,这一切是从他对自己的塑造开始的。从来没有哪个画家会用如此毫无保留的才情,或如此深不可测的激情,观察我们的登场和谢幕,以及在此期间的一整出喧闹的表演。
所以,这是一位从未登台表演过年轻下士的最伟大的演员。落在镶有铆钉的金属片上的柔软流苏、微微拱起的断眉(海牙的副本上没有)、深陷的右眼和半蒙着阴影的脸,这些都与那一本正经的护喉形成对比,使刚猛劲大打折扣,暗示出金属片之下的脆弱:凡人与尚武精神的相遇。画中有一丝笔触,由于饱含人性,所以无法成全整套表演。光线下露出一整张富于变化的嘴,唇上打着高光,仿佛因紧张而舔过一般;水汪汪的大眼睛,极宽的脸颊和下巴;还有那只安在整张脸正中位置的鼻子,17世纪绘画中最扁的鼻子。
再者,就是那一撮鬓角卷发(liefdelok),披散在他的左肩上。从未因沉溺于展现轻浮而遭人谴责的惠更斯,创作了一首长诗来讽刺这种由海牙年轻人带起来的怪异风尚:有着开衩装饰的马裤、过肩披风、飘扬的绑膝绸带。而加尔文派的传道士认为,过分张扬的长发是上帝尤其厌恶的东西。显然,伦勃朗根本没有把这些放在眼中。他一定花了很多时间来打理这一撮鬓角卷发,这种发型在它的发源地法国宫廷里也被称为“cadenette”——因为只有精心打扮才能创造出想要的随意感。头发需要对称修剪,发梢需要保持完整,而发身向下逐渐变细,在最末端梳成聚拢或分散的几绺。

不过,这幅画中没有一丝一毫徒劳的自我满足。伦勃朗看着镜中的自己,已然担负起了捕捉怪异真理的使命:他试图校准一个基点,在这个基点上,莽勇将被不安所遮蔽,带有男子气概的沉着被忧郁的不安去了势。他是荷兰的哈姆雷特,一个将内在外化的形象,一个身穿铁甲的诗人,行动的生活和沉思的生活兼而有之的化身,某个必定会得到惠更斯称赞的人。

登录以加入对话
万象千言

本站话题休闲取向,欢迎使用。以下类型用户请勿注册:激进民运人士、左翼爱国者、网络评论员。

访客查看账户公共页面 (1234.as/@username) 仅显示 10 条最新嘟文,如果需要查看更多,请关注或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