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会指责鲁本斯无视名利,或指责他虚度光阴。他的个人生活是精力充沛、有条不紊的典范。据他的侄子菲利普(转述给法国评论家罗歇·德·皮勒的话)所说,他凌晨4点就起床了,听弥撒,然后天一亮就开始工作,一边听一位朗读者给他吟诵经典,一边画素描或上色。就像鲁本斯所做的其他事情一样,他的饮食也很节制,尤其是,他不吃肉,“因为他担心肉散发出来的味道会妨碍他用功,而且一旦开始工作,他就无法消化肉”。在一个满是啤酒和葡萄酒的小镇上,他很少喝酒,并且每天下午一定要驾乘“一匹西班牙良驹”去兜兜风。然而,尽管有意识保持如此节制的生活,但鲁本斯绝不是一个苦行僧。对待客人,他热情好客;对有求于他的人,他总能提供有用的信息和建议。最重要的是,一个苦行僧几乎不可能像鲁本斯那样,在回到安特卫普的头几年里创作出感性的、温柔的、醉心于色彩的作品来。
图注:鲁本斯,《三博士来朝》,1609年。布面油画,320厘米×457厘米。马德里,普拉多博物馆
1609年,安特卫普市议会为纪念《十二年停战协定》(Twelve Years’ Truce)的签署,委托鲁本斯创作了《三博士来朝》这幅画,表面上这是一幅宗教历史画,但其华丽的仪式感丝毫不亚于提香或丁托列托为威尼斯总督创作的任何一幅作品。一幅存于格罗宁根(Groningen)的壮观的油画素描表明,鲁本斯用一位17世纪传记作家称为“画笔之怒”(la furia del pennèllo)的方法,以惊人的自由感和流畅度进行构思、造型和调色。在这幅素描中,火把在夜空中摇曳,照亮了由跪在地上的国王主导的场景:他穿着一件华丽的金色披风,反射出他献给圣子的礼物。他的两位同僚同样具有帝王气质,其中一位蓄着先知般的白胡子,胡子落在深红色天鹅绒长袍上;非洲人巴尔塔萨则穿着纯白的马格里布(Maghrebi)长袍,戴着华丽的头饰。就如同《基督受洗》一样,鲁本斯在这幅画中加入了一群肌肉健壮的米开朗琪罗式裸体,他们在画中负责搬运王室的礼物和行李。他们躬身而紧绷的形态,与婴儿床周围温柔的场景形成了对比,在那里,一个衣着华丽到令人惊讶的圣母抱着一个写实的、背脊瘫软下来的婴儿在接受朝拜。在最终版本中,圣母穿上了更为传统的朴素蓝长袍,并且这幅画的视觉中心已经从跪着的国王转移到了身穿深红色衣服、站立着的国王身上,同时,他们的随从则展现出许多种角色:长鼻子、包着头巾的大臣在与人深入交谈,还有魁梧的士兵,以及一群骆驼。但是,西班牙国王腓力四世购得这幅画之后,鲁本斯在1627年前往马德里的途中对其做了大幅修改,尤其是,他在其中加入了他本人的肖像:一位骑在马背上的骑士,当然,他还佩了剑、戴着荣誉之链。然而,在这两个版本中,东方富裕的氛围、衣着和财富的华丽展示,似乎要淹没《圣经》中的天真和质朴。当然,这正是安特卫普的贵族们想要的,他们自己就生活在一个虔诚和华丽天然相伴的世界里,需要用这样的画来装点他们盛大的仪式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