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更斯意识到,两位明显带有地域特色且相对缺乏正规教育的年轻艺术家,已经创作出了可以与鲁本斯和霍尔齐厄斯等国际知名天才之作相媲美的作品。这让他面临着两难的局面。他身上有一部分,很强大的一部分,充满了本土自豪感。“高贵血统”这一信念有多荒谬,伦勃朗和利文斯便是活生生的证明。当然,尽管惠更斯并不想夸耀荷兰共和国是一个平等的联邦,但他确实利用两位奇才的天赋来暗示,此类天生的天才能在他的祖国培育出来并非偶然。事实上,他并没有严格遵照事实,而是大肆渲染他们普通的出身和庸常的训练。他再三强调,他们的成功“并不能归功于教师,而应该归功于他们的天资”,其用意是要把伦勃朗刻意放在注重技艺(ars)和自律(disciplina)的古典传统之外。惠更斯对此表达得再明确不过了。在赞赏了伦勃朗将绝望的、受尽折磨的犹大构思成与“几个世纪以来的所有优雅作品”截然不同的形象之后,他继续写道:
这就是我想让那些无知的人见识到的,他们声称(我以前为此斥责过他们),今天创造的或用语言表达的一切,在过去都被表达或创造过。而我坚持认为,就连普罗托耶尼斯、阿佩莱斯和帕拉休斯都没有想到,就算他们能回到人间,也不可能想到,一个青年,一个荷兰人,一个乳臭未干的磨坊主之子,竟能把这么多的东西放在一个人的形象中,并把它们全部描绘出来。我在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依然感到惊愕不已。伦勃朗,所有的荣光都归于你!把特洛伊,甚至是整个亚细亚,搬到意大利,其成就都不如把希腊和意大利的桂冠戴在荷兰人头上,这是一个从未走出过家乡城墙的荷兰人取得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