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罗马骑士等级史【澳】凯兰·达文波特
▷本书结构(如图)
本书是一部关于罗马世界骑士等级的制度史和社会史。它描绘了从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5世纪形形色色的骑士(equites)的历史。我们从王政时代的骑士贵族和共和早期的骑兵说起,是因为罗马人把这些武士视作后来的骑士等级的祖先。直到公元前2世纪末,这个等级本身才成为罗马国家(res publica)内部的一个不同于元老和平民的按地位构成的群体。在共和时代,骑士等级的成员包括包税人、商人、陪审员和军官。罗马骑士有区分自己身份的标志(比如金指环和镶窄边的短袍),带有宗教和政治涵义的仪式,以及在剧场中坐在前排等特权。在帝制下,骑士等级官员包括总督、财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官员,奥古斯都及其继承者们让他们和元老一起在国家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帝国时代中,骑士等级被进一步细分,其中地位更高的那些只有通过在军队服役或行政系统任职才能获得。罗马国家授予的头衔和荣誉的激增意味着到了公元4世纪中期,罗马骑士(eques Romanus)身份已经变成这些帝国特权中最不起眼的,尽管它仍然保持着内在的价值,提供了凌驾于普通公民之上的豁免权。在一千多年的历史中,被称为骑士的特权公民以这种或那种形式构成了罗马国家的一个基本的社会-政治等级。
——「导言:描绘骑士等级的历史」
【第一部分 共和国】
▷第三章 身份问题
卢基乌斯·安东尼被拥立为骑士的庇主,人们还塑像向他致敬,这一切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它代表了作为共和国组成部分的骑士等级概念第一次得到了意义深远的彰显,就像我们在上一章中所看到的,这个概念在西塞罗的政治修辞中占据了如此突出的地位。本章大致涵盖了与第二章相同的时期,但角度不同。它首先考察了骑士等级的巩固,成为了一个具有自己的身份象征和特权的实体,比如有权佩戴金指环,穿窄镶边的短袍,以及在剧场中坐在前十四排。然后,它将分析同盟战争和授予意大利半岛人民公民权后,意大利骑士在共和国中扮演的角色。在这一讨论中,作为当时政治话语的例子,西塞罗的材料将再次占据重要地位。但我们也将利用铭文来分析意大利人在多大程度上公开承认自己是骑士等级的成员。最后,本章将分析三头时期的发展,就骑士身份的获得和定义而言,该时期通常被描述为不确定的阶段。我将会指出,动荡的程度被夸大了,在罗马转向君主制罗马国家的整个这一时期,对骑士地位的定义和该等级的价值实际上保持了惊人的延续性。
公元前63年平民的反应无疑表明,为地位高的公民保留最好的坐席会引起一定的怨恨,就像公元前194年元老被首先分配坐席时那样。因此,根据怀斯曼的观点,《洛斯基乌斯法》可以被视作“恢复”了曾经被冒犯的骑士权威。
《洛斯基乌斯剧场法》无疑是一部复杂得难以置信的立法。我们只能试图利用古代材料中的零星引用来确定它的基本原则。享有十四排坐席的首要条件是身为公共马骑士(那样的话就是非常局限的特权,仅限于骑士百人队中的1800位公民),还是说所有罗马骑士都有资格,这一点存在争议。书面证据显示,更有可能是按照人口调查中的骑士条件来界定。公元前46年,恺撒在给了德基姆斯·拉贝利乌斯金指环和50万塞斯特斯后又领着他坐到那十四排坐席上,而没过几年,卢基乌斯·科尔内利乌斯·巴尔布斯又为赫瑞尼乌斯·伽卢斯做了同样的事。不过,没有证据表明这些人被授予了公共马。在写于公元前20/前19年的《书信集》第一卷(First Epistle),贺拉斯最终指出了财产条件对剧场坐席的重要性:
你有头脑、德行、口才和荣誉,
但你还差好几千才能达到四十万,
所以你还是平民。
这是关于骑士的财产条件被定在40万塞斯特斯的最早有确切年代的证据。如果没有这笔钱,罗马公民坐骑士的坐席是违法的。《洛斯基乌斯法》特别规定,不再具备骑士财产等级的前骑士不许坐在前十四排坐席。我们从西塞罗在第二篇《反腓力辞》对马可·安东尼的指控中可以看出,剧场中划了专门区域给这些破产骑士:
但你坐在前十四排说明你是多么目中无人,因为根据《洛斯基乌斯法》,有固定区域留给破产者,无论此人是因为时运不济,还是自身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