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罗马骑士等级史【澳】凯兰·达文波特
▷本书结构(如图)
本书是一部关于罗马世界骑士等级的制度史和社会史。它描绘了从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5世纪形形色色的骑士(equites)的历史。我们从王政时代的骑士贵族和共和早期的骑兵说起,是因为罗马人把这些武士视作后来的骑士等级的祖先。直到公元前2世纪末,这个等级本身才成为罗马国家(res publica)内部的一个不同于元老和平民的按地位构成的群体。在共和时代,骑士等级的成员包括包税人、商人、陪审员和军官。罗马骑士有区分自己身份的标志(比如金指环和镶窄边的短袍),带有宗教和政治涵义的仪式,以及在剧场中坐在前排等特权。在帝制下,骑士等级官员包括总督、财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官员,奥古斯都及其继承者们让他们和元老一起在国家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帝国时代中,骑士等级被进一步细分,其中地位更高的那些只有通过在军队服役或行政系统任职才能获得。罗马国家授予的头衔和荣誉的激增意味着到了公元4世纪中期,罗马骑士(eques Romanus)身份已经变成这些帝国特权中最不起眼的,尽管它仍然保持着内在的价值,提供了凌驾于普通公民之上的豁免权。在一千多年的历史中,被称为骑士的特权公民以这种或那种形式构成了罗马国家的一个基本的社会-政治等级。
——「导言:描绘骑士等级的历史」
授予骑士身份的合法性和对释奴地位上升的普遍看法之间存在脱节。在法律上,指环给了这些释奴自由出身,让他们有资格获得骑士身份(需要监察官的登记)。但与此同时,就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金指环被视作骑士身份的象征——用贺拉斯的话说是“骑士指环”(anulus equester)——即便直到提比略统治时期才对它的佩戴做了恰当的规范。这引发了对拥有金指环的释奴一定程度的怨恨和歧视。
贺拉斯的《长短句》第四首完美地捕捉到了上述情感,这部作品写于公元前30年左右,我们在前文已经简单提过。在这首诗中,贺拉斯对一位获得了巨额财富并跻身军长官级别的未具名前奴隶做了尖刻的讽刺。此人不仅穿着过长的托袈招摇过市,随后还放肆地占据了剧场前排和中央的位置:“他像显赫的骑士一样坐在前排,无视奥托的法令”(sedilibusque magnus in primis eques|Othone contempt sedet)。这是我们关于《洛斯基乌斯法》可能特别禁止释奴占据前十四排坐席的唯一证据。不过,最好不要把这首诗当成有关法律现实的材料,它仅仅显示了暴发户引发的社会焦虑。贺拉斯更想说的可能是释奴不配称为骑士。即便这位未具名的释奴肯定是诗人想象出来的,但就像奥斯古德指出的,贺拉斯的读者会想到“大将”庞培和屋大维手下那位从统帅的释奴变成骑士的梅纳斯。最后,诗人感叹说,既然某位前奴隶能够升任军政官,罗马为何要浪费时间与奴隶作战(指塞克斯图斯·庞培或马可·安东尼的军队),这让上述比较带有了某种同时代人的尖刻意味。但是法律上获得自由出身和骑士等级的释奴,与无权获得这种地位的人之间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