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罗马骑士等级史【澳】凯兰·达文波特
▷本书结构(如图)
本书是一部关于罗马世界骑士等级的制度史和社会史。它描绘了从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5世纪形形色色的骑士(equites)的历史。我们从王政时代的骑士贵族和共和早期的骑兵说起,是因为罗马人把这些武士视作后来的骑士等级的祖先。直到公元前2世纪末,这个等级本身才成为罗马国家(res publica)内部的一个不同于元老和平民的按地位构成的群体。在共和时代,骑士等级的成员包括包税人、商人、陪审员和军官。罗马骑士有区分自己身份的标志(比如金指环和镶窄边的短袍),带有宗教和政治涵义的仪式,以及在剧场中坐在前排等特权。在帝制下,骑士等级官员包括总督、财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官员,奥古斯都及其继承者们让他们和元老一起在国家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帝国时代中,骑士等级被进一步细分,其中地位更高的那些只有通过在军队服役或行政系统任职才能获得。罗马国家授予的头衔和荣誉的激增意味着到了公元4世纪中期,罗马骑士(eques Romanus)身份已经变成这些帝国特权中最不起眼的,尽管它仍然保持着内在的价值,提供了凌驾于普通公民之上的豁免权。在一千多年的历史中,被称为骑士的特权公民以这种或那种形式构成了罗马国家的一个基本的社会-政治等级。
——「导言:描绘骑士等级的历史」
一些来自公元1世纪的铭文中出现了“公共马”或“有公共马”等表达,但没有记载是哪位皇帝的恩赏。若坚持认为所有这些恩赏都是在担任监察官期间做出的会显得不近情理,而且个人生涯的证据常常否定了这种想法。比如,马尔库斯·斯特拉基乌斯·科拉努斯(M.Stlaccius Coranus)在克劳狄乌斯时期担任过大队长官和军政官,很可能是在公元43年入侵不列颠之时。他的生涯一路看来暗示着被授予公共马和提拔进陪审员团发生在提比略或卡里古拉时期。与之类似,公元47/48年担任监察官期间,克劳狄乌斯将马尔库斯·尤利乌斯·罗慕路斯(M.Iulius Romulus)提拔进军政官级别(inter tribunicios)。但罗慕路斯之前已经获得了公共马,可能是克劳狄乌斯本人早前授予的,也可能来自卡里古拉或提比略。公元70年,元老院授予韦斯巴芗的释奴提图斯·弗拉维乌斯·霍尔马斯(T.Flavius Hormas)骑士身份。如果他还获得了公共马的荣誉,那肯定是由罗马的弗拉维乌斯家族的小圈子以韦斯巴芗的名义安排的,远早于皇帝担任监察官的时间。因此,碑铭和文献证据的确显示出皇帝可以不必专门以监察官的身份授予公共马,而且他也的确这样做了。他们还能随意开除骑士等级的成员。这导致了公元1世纪期间人们对该等级看法的改变,仅仅拥有骑士的财产级别被认为是不够的——公共马也可以从皇帝那里获得。到了公元2世纪,骑士在铭文中记录究竟是哪位皇帝授予他们公共马的做法变得愈加普遍。此时,骑士身份被广泛认为是皇帝的恩赏,无法通过其他任何方式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