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罗马骑士等级史【澳】凯兰·达文波特
▷本书结构(如图)
本书是一部关于罗马世界骑士等级的制度史和社会史。它描绘了从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5世纪形形色色的骑士(equites)的历史。我们从王政时代的骑士贵族和共和早期的骑兵说起,是因为罗马人把这些武士视作后来的骑士等级的祖先。直到公元前2世纪末,这个等级本身才成为罗马国家(res publica)内部的一个不同于元老和平民的按地位构成的群体。在共和时代,骑士等级的成员包括包税人、商人、陪审员和军官。罗马骑士有区分自己身份的标志(比如金指环和镶窄边的短袍),带有宗教和政治涵义的仪式,以及在剧场中坐在前排等特权。在帝制下,骑士等级官员包括总督、财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官员,奥古斯都及其继承者们让他们和元老一起在国家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帝国时代中,骑士等级被进一步细分,其中地位更高的那些只有通过在军队服役或行政系统任职才能获得。罗马国家授予的头衔和荣誉的激增意味着到了公元4世纪中期,罗马骑士(eques Romanus)身份已经变成这些帝国特权中最不起眼的,尽管它仍然保持着内在的价值,提供了凌驾于普通公民之上的豁免权。在一千多年的历史中,被称为骑士的特权公民以这种或那种形式构成了罗马国家的一个基本的社会-政治等级。
——「导言:描绘骑士等级的历史」
骑士身份作为皇帝授予的地位,会被认为本质上高于地方上的地位和荣誉吗?肯索里努斯(Censorinus)在他的《论生日》中描绘了骑士身份的社会价值,提到了该书的题献对象凯雷利乌斯(Caerel-lius)取得的荣誉:
你担任过市议员,因为祭司之职而在你家乡的领袖人物中高出众人,还因为骑士等级的身份而超越了行省级别。
肯索里努斯概述了罗马世界的城镇中存在的荣誉等级制。城市行政官和祭司是城市背景下的要职,但在技术上不如骑士身份,后者将其拥有者提升为帝国层面的精英。当小普林尼谈到给他的朋友、市议员罗马提乌斯·菲尔姆斯30万塞斯特斯,好让其成为骑士时,他给出了“我为何应该帮你提高地位”(cur suscipere augere dignitatem tuam debeam)的原因。在普林尼的心目中,同样有一个从市镇到帝国的荣誉组成的具体地位阶序。来自北非的市镇生涯的证据表明,地方官职通常在授予骑士等级之前。等着提拔为骑士身份的候选人中,最突出的是那些已经向帝国行政当局展现出必要的财产、地位和个人才能的人,为自己的家乡服务是实现这点的最有效途径。但与此同时,需要强调的是,被提拔为骑士身份并不排斥罗马公民继续在其家乡地区任职。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基尔塔(Cirta)的卢基乌斯·麦基利乌斯·奈波斯(L. Maecilius Nepos),他担任过所有的市镇行政官职务,被提拔为骑士,后来成为皇帝崇拜的终身祭司(flamen perpetus)。在小亚细亚的希腊城市,皇帝崇拜的祭司在成为骑士或承担正式的官职后同样往往会保留祭司身份。在以弗所,甚至有获得骑士身份后升任市议会主席(prytanis)或秘书(grammateus)的个例。这类骑士中最引人瞩目的例子可能是吕喀亚的俄伊诺安达(Oenoanda)的盖乌斯·尤利乌斯·德摩斯梯尼(C. Iulius Demo-sthenes),在军队和代理官生涯后他在当地担任文职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