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凯兰·达文波特​

▷本书结构(如图)

本书是一部关于罗马世界骑士等级的制度史和社会史。它描绘了从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5世纪形形色色的骑士(equites)的历史。我们从王政时代的骑士贵族和共和早期的骑兵说起,是因为罗马人把这些武士视作后来的骑士等级的祖先。直到公元前2世纪末,这个等级本身才成为罗马国家(res publica)内部的一个不同于元老和平民的按地位构成的群体。在共和时代,骑士等级的成员包括包税人、商人、陪审员和军官。罗马骑士有区分自己身份的标志(比如金指环和镶窄边的短袍),带有宗教和政治涵义的仪式,以及在剧场中坐在前排等特权。在帝制下,骑士等级官员包括总督、财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官员,奥古斯都及其继承者们让他们和元老一起在国家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帝国时代中,骑士等级被进一步细分,其中地位更高的那些只有通过在军队服役或行政系统任职才能获得。罗马国家授予的头衔和荣誉的激增意味着到了公元4世纪中期,罗马骑士(eques Romanus)身份已经变成这些帝国特权中最不起眼的,尽管它仍然保持着内在的价值,提供了凌驾于普通公民之上的豁免权。在一千多年的历史中,被称为骑士的特权公民以这种或那种形式构成了罗马国家的一个基本的社会-政治等级。

——「导言:描绘骑士等级的历史」

【第四部分 晚期帝国】

▷第十一章 总督与将军

《论皇帝》(On the Caesars)这部简史的作者元老奥雷利乌斯·维克托尔,是唯一敢于给出解释的古代史学家。他在公元4世纪中期写作,毫不怀疑元老军事生涯的终结应归因于伽利埃努斯皇帝:
令整个罗马世界雪上加霜的是,元老们因对其等级的冒犯而受辱,因为伽利埃努斯皇帝首开先例禁止元老指挥军队和加入军队,因为他担心由于自身的疏忽,帝国会落入最优秀的贵族之手。
维克托尔对伽利埃努斯的负面描述很大程度上沿袭了拉丁史学传统,讥讽这位皇帝是懒惰、放荡和堕落的统治者,罗马帝国在他的统治下崩溃。如果我们接受他的解释,那么伽利埃努斯将元老排除在军队指挥之外,是因为害怕他们会利用自己的职位把他赶下台。后来,在对短命的皇帝塔西佗(公元275—276年短暂在位)的描述中,维克托尔再次提到了这一做法。在一篇对元老的放肆行为尖锐抨击的文章中,他指责这个“最高贵”等级的成员没能在塔西佗统治时期主张自己对军队的指挥权,这为“他们自己和后代被武夫乃至蛮族所统治铺平了道路”。当然,很难相信元老们在公元3世纪60年代能够对伽利埃努斯的权威构成重大挑战,仅仅10年后居然完全沉湎于享乐。这种不连贯的论点突显了维克托尔作品的缺陷,他把对每位皇帝统治时期的简述同对社会和政治变化的道德判断结合了起来。
面对这个问题,铭文证据对这些变化的性质提供了更积极,但仍然不太确定的指引。它表明,在伽利埃努斯的独自统治(公元260—268年)后没有元老被证明担任过军团长。然而,碑铭证据并没有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明确肯定维克托尔的说法。对此有三个原因。首先,有证据表明,直到公元3世纪的最后几十年间,仍有元老在有军团驻扎的执政官行省担任总督,比如空叙利亚。在一些行省,能找到“最完美的”骑士和“最显赫的”元老都担任过总督的例子,在任命上没有任何明显的一致性。这些地区的元老总督仍然对军队拥有行政和后勤上的控制,即便他们并不统兵打仗。第二个原因是,在伽利埃努斯统治之前就有几个骑士以“代总督代理官行事”的头衔代行总督之事的例子。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原因是,公元3世纪早些时候,军队等级体系出现的变化预示了后来的一些改革。这使得学者们认为,公元3世纪时骑士开始在这些职务上取代元老的时间要早得多,伽利埃努斯的决定只是之前存在的趋势达到高潮。

关注

公元2世纪末和3世纪初,任命骑士代理官代表总督行事的做法变得普遍得多,无论所涉及的行省通常由元老还是骑士管辖(表11.1归纳了这些例子)。简而言之,图密善统治时期米尼基乌斯·伊塔鲁斯的模式更受青睐,此人是从代理官变成署理代执政官总督的。这发生在公元202年,阿非利加的代执政官总督提图斯·萨尔维乌斯·鲁非努斯·米尼基乌斯·奥皮米亚努斯(T.Salvius Rufinus Minicius Opimianus)去世后。《佩尔佩图娅和菲利基塔斯的受难》(Passion of Perpetua and Felicitas)中提到,他的替代者“代理官希拉里亚努斯当时接手了已故代执政官总督的剑之权”(Hilarianus procurator, qui tunc loco proconsulis ... defuncti ius gladii acceperat)。这个官员就是普布利乌斯·埃利乌斯·希拉里亚努斯,他的职务是阿非利加四种公共税收的代理官(procurator IIII publicorum Africae)。《受难》以正确的专业方式使用了罗马的司法语言。“剑之权”(ius gladii)指判处罗马公民死刑的权力。这一最高的司法权力是通过职务赋予所有元老和骑士等级的行省总督的,就像我们在第七章中所看到的。大部分骑士代理官没有这种刑事司法权,尽管他们在其他领域,比如经济案件中拥有司法权。因此,想要真正署理代执政官总督,希拉里亚努斯需要被皇帝正式授予“剑之权”。两份同样来自塞维鲁时期的铭文履历中使用了类似的语言,称骑士代理官获得了“剑之权”。盖乌斯·提提乌斯·西米利斯(C.Titius Similis)被称为“下摩西亚行省的代理官,拥有该行省的剑之权”(proc[uratori] prov[inciae] Misiae inferio|ris eiusdem provinciae ius gladii),而卢基乌斯·阿尔托利乌斯·卡斯图斯(L.Artorius Castus)则被称为“10万塞斯特斯级别利布尔尼亚行省代理官,拥有剑之权”(ius gladii' [proc[urator] cente|nario [sic] provinciae Li[burniae iure] gladi[i])。专业语言暗示,西米利斯和卡斯图斯分别代理了下摩西亚和达尔马提亚的总督,两人都取代了元老副将。

表11.1 在元老院行省代理总督的骑士(公元161—260年)

登录以加入对话
万象千言

本站话题休闲取向,欢迎使用。以下类型用户请勿注册:激进民运人士、左翼爱国者、网络评论员。

访客查看账户公共页面 (1234.as/@username) 仅显示 10 条最新嘟文,如果需要查看更多,请关注或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