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凯兰·达文波特​

▷本书结构(如图)

本书是一部关于罗马世界骑士等级的制度史和社会史。它描绘了从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5世纪形形色色的骑士(equites)的历史。我们从王政时代的骑士贵族和共和早期的骑兵说起,是因为罗马人把这些武士视作后来的骑士等级的祖先。直到公元前2世纪末,这个等级本身才成为罗马国家(res publica)内部的一个不同于元老和平民的按地位构成的群体。在共和时代,骑士等级的成员包括包税人、商人、陪审员和军官。罗马骑士有区分自己身份的标志(比如金指环和镶窄边的短袍),带有宗教和政治涵义的仪式,以及在剧场中坐在前排等特权。在帝制下,骑士等级官员包括总督、财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官员,奥古斯都及其继承者们让他们和元老一起在国家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帝国时代中,骑士等级被进一步细分,其中地位更高的那些只有通过在军队服役或行政系统任职才能获得。罗马国家授予的头衔和荣誉的激增意味着到了公元4世纪中期,罗马骑士(eques Romanus)身份已经变成这些帝国特权中最不起眼的,尽管它仍然保持着内在的价值,提供了凌驾于普通公民之上的豁免权。在一千多年的历史中,被称为骑士的特权公民以这种或那种形式构成了罗马国家的一个基本的社会-政治等级。

——「导言:描绘骑士等级的历史」

【第四部分 晚期帝国】

▷第十一章 总督与将军

《论皇帝》(On the Caesars)这部简史的作者元老奥雷利乌斯·维克托尔,是唯一敢于给出解释的古代史学家。他在公元4世纪中期写作,毫不怀疑元老军事生涯的终结应归因于伽利埃努斯皇帝:
令整个罗马世界雪上加霜的是,元老们因对其等级的冒犯而受辱,因为伽利埃努斯皇帝首开先例禁止元老指挥军队和加入军队,因为他担心由于自身的疏忽,帝国会落入最优秀的贵族之手。
维克托尔对伽利埃努斯的负面描述很大程度上沿袭了拉丁史学传统,讥讽这位皇帝是懒惰、放荡和堕落的统治者,罗马帝国在他的统治下崩溃。如果我们接受他的解释,那么伽利埃努斯将元老排除在军队指挥之外,是因为害怕他们会利用自己的职位把他赶下台。后来,在对短命的皇帝塔西佗(公元275—276年短暂在位)的描述中,维克托尔再次提到了这一做法。在一篇对元老的放肆行为尖锐抨击的文章中,他指责这个“最高贵”等级的成员没能在塔西佗统治时期主张自己对军队的指挥权,这为“他们自己和后代被武夫乃至蛮族所统治铺平了道路”。当然,很难相信元老们在公元3世纪60年代能够对伽利埃努斯的权威构成重大挑战,仅仅10年后居然完全沉湎于享乐。这种不连贯的论点突显了维克托尔作品的缺陷,他把对每位皇帝统治时期的简述同对社会和政治变化的道德判断结合了起来。
面对这个问题,铭文证据对这些变化的性质提供了更积极,但仍然不太确定的指引。它表明,在伽利埃努斯的独自统治(公元260—268年)后没有元老被证明担任过军团长。然而,碑铭证据并没有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明确肯定维克托尔的说法。对此有三个原因。首先,有证据表明,直到公元3世纪的最后几十年间,仍有元老在有军团驻扎的执政官行省担任总督,比如空叙利亚。在一些行省,能找到“最完美的”骑士和“最显赫的”元老都担任过总督的例子,在任命上没有任何明显的一致性。这些地区的元老总督仍然对军队拥有行政和后勤上的控制,即便他们并不统兵打仗。第二个原因是,在伽利埃努斯统治之前就有几个骑士以“代总督代理官行事”的头衔代行总督之事的例子。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原因是,公元3世纪早些时候,军队等级体系出现的变化预示了后来的一些改革。这使得学者们认为,公元3世纪时骑士开始在这些职务上取代元老的时间要早得多,伽利埃努斯的决定只是之前存在的趋势达到高潮。

关注

任命代理官员的做法甚至延伸到了国家的最高官职。公元211/212年,皇帝私产代理官塞克斯图斯·瓦雷利乌斯·马尔克鲁斯代理了近卫军长官和城市长官。在父亲塞普提米乌斯·塞维鲁去世和弟弟盖塔被谋杀后的动乱中,卡拉卡拉选中皇室的亲戚马尔克鲁斯担任这些职务。后来的任命与近卫军长官不在罗马城有关,就像弗拉维乌斯·马特尔尼亚努斯的例子那样,后者是卡拉卡拉信任的副手,当皇帝和两位近卫军长官在东方时,他一直留守罗马城中。公元3世纪40年代有不下3位代理近卫军长官:治安队长官瓦雷利乌斯·瓦伦斯;巴苏斯,身份不详;以及供粮长官盖乌斯·阿提乌斯·阿尔基姆斯·菲利基亚努斯。在瓦伦斯的例子中,他的临时提拔无疑与戈尔狄安三世的波斯战争有关。在该时期,近卫军长官盖乌斯·弗里乌斯·萨比尼乌斯·阿奎拉·蒂梅西特乌斯和尤利乌斯·普利斯库斯陪皇帝远征,而瓦伦斯留在了罗马,统率留守的“帕提亚”第二军团。在政府高层中,这种代理任命也并非完全托付给骑士:公元3世纪中叶,有两个元老代理城市长官的例子(见表11.5)。

表11.5 代理罗马的城市和近卫军长官
③对这一铭文的解读,见Christol 1986:306-11。

上述动向与公元2世纪末和3世纪初罗马帝国政府中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有关,即任用元老官员担任皇帝本人的司法代表。元首统治伊始,皇帝就任命忠诚的支持者(无论是释奴、骑士或元老)代自己管事,比如奥古斯都时期的马伊克纳斯和阿格里帕,或者尼禄时期的赫里俄斯(Helios)。这是皇帝在君主制框架内用人的能力和权威的一个基本方面。不过,就像皮钦(Peachin)所指出的,塞维鲁时期见证了这种权力转移的正式化。公元197—202年,塞普提米乌斯·塞维鲁选中波利埃努斯·奥斯佩克斯(Pollienus Auspex)担任他在罗马的司法代理,开启了任命元老代表皇帝本人审判(vice sacra)的做法。这是为了确保当皇帝在东方忙于第二次帕提亚战争时,能有代表处理他的司法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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