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罗马骑士等级史【澳】凯兰·达文波特
▷本书结构(如图)
本书是一部关于罗马世界骑士等级的制度史和社会史。它描绘了从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5世纪形形色色的骑士(equites)的历史。我们从王政时代的骑士贵族和共和早期的骑兵说起,是因为罗马人把这些武士视作后来的骑士等级的祖先。直到公元前2世纪末,这个等级本身才成为罗马国家(res publica)内部的一个不同于元老和平民的按地位构成的群体。在共和时代,骑士等级的成员包括包税人、商人、陪审员和军官。罗马骑士有区分自己身份的标志(比如金指环和镶窄边的短袍),带有宗教和政治涵义的仪式,以及在剧场中坐在前排等特权。在帝制下,骑士等级官员包括总督、财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官员,奥古斯都及其继承者们让他们和元老一起在国家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帝国时代中,骑士等级被进一步细分,其中地位更高的那些只有通过在军队服役或行政系统任职才能获得。罗马国家授予的头衔和荣誉的激增意味着到了公元4世纪中期,罗马骑士(eques Romanus)身份已经变成这些帝国特权中最不起眼的,尽管它仍然保持着内在的价值,提供了凌驾于普通公民之上的豁免权。在一千多年的历史中,被称为骑士的特权公民以这种或那种形式构成了罗马国家的一个基本的社会-政治等级。
——「导言:描绘骑士等级的历史」
任命代理官员的做法甚至延伸到了国家的最高官职。公元211/212年,皇帝私产代理官塞克斯图斯·瓦雷利乌斯·马尔克鲁斯代理了近卫军长官和城市长官。在父亲塞普提米乌斯·塞维鲁去世和弟弟盖塔被谋杀后的动乱中,卡拉卡拉选中皇室的亲戚马尔克鲁斯担任这些职务。后来的任命与近卫军长官不在罗马城有关,就像弗拉维乌斯·马特尔尼亚努斯的例子那样,后者是卡拉卡拉信任的副手,当皇帝和两位近卫军长官在东方时,他一直留守罗马城中。公元3世纪40年代有不下3位代理近卫军长官:治安队长官瓦雷利乌斯·瓦伦斯;巴苏斯,身份不详;以及供粮长官盖乌斯·阿提乌斯·阿尔基姆斯·菲利基亚努斯。在瓦伦斯的例子中,他的临时提拔无疑与戈尔狄安三世的波斯战争有关。在该时期,近卫军长官盖乌斯·弗里乌斯·萨比尼乌斯·阿奎拉·蒂梅西特乌斯和尤利乌斯·普利斯库斯陪皇帝远征,而瓦伦斯留在了罗马,统率留守的“帕提亚”第二军团。在政府高层中,这种代理任命也并非完全托付给骑士:公元3世纪中叶,有两个元老代理城市长官的例子(见表11.5)。
表11.5 代理罗马的城市和近卫军长官
③对这一铭文的解读,见Christol 1986:306-11。
上述动向与公元2世纪末和3世纪初罗马帝国政府中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有关,即任用元老官员担任皇帝本人的司法代表。元首统治伊始,皇帝就任命忠诚的支持者(无论是释奴、骑士或元老)代自己管事,比如奥古斯都时期的马伊克纳斯和阿格里帕,或者尼禄时期的赫里俄斯(Helios)。这是皇帝在君主制框架内用人的能力和权威的一个基本方面。不过,就像皮钦(Peachin)所指出的,塞维鲁时期见证了这种权力转移的正式化。公元197—202年,塞普提米乌斯·塞维鲁选中波利埃努斯·奥斯佩克斯(Pollienus Auspex)担任他在罗马的司法代理,开启了任命元老代表皇帝本人审判(vice sacra)的做法。这是为了确保当皇帝在东方忙于第二次帕提亚战争时,能有代表处理他的司法事务。